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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逃离这里,让我做什么都好,我一定会是一个乖孩子,我一定不会辜负他们们对我的好。
然而,我还是天真了。那是一个比地狱还煎熬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我要面对的不再是小鬼,而是阎王。
是的,如同阎王般的存在。我的养父母可以决定我去不去上学,可以决定我该做什么,甚至可以决定我能不能吃饭。在我面前,他们有着绝对的权威和地位,我只能言听计从,我甚至没有选择的权利,除了死。
可是,我不敢死,我也不想死。至少,我要报复那个在我身上肆虐的恶魔,我要报复那个看着他欺负我而无动于衷的养母。对我来说,那种所谓亲密的肉体关系是屈辱的,是恶心的,是让我痛苦的。可是我没有权力拒绝,我要吃饭,有学费要交,我要活下去。而作为生活的代价,我只能屈从于养父的胯间。
是他们丢了我的名字,从此我被叫做方希媛,随“父”姓。这的确是一段新的人生,是我宣告彻底和以前单纯的生活告别的人生。幼儿园让我学会和同龄人之间的周旋,而寄人篱下让我学会和高位者的周旋。
我的第一个报复对象当然是养母。既然不能正面打倒他,那我就要一点点瓦解这个禽兽夫妻,谁说星星之火不能燎原?我开始离间他们,我开始光明正大地勾引养父,和他虚与委蛇,狼狈为奸。
一切都很顺利,我踢走了养母,也考上了心仪的大学。至于养父,他以为自己还有多雄伟,实际上过量的壮阳药和假的补药早已把他的身体掏空。
就在我以为人心已经完全在我的股掌之中,我可以轻易的玩弄任何一个人的时候,我遇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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