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高冷的,但是,也不会让人随意的去和他攀谈。就是他站在那里,如同贵公子一般,都能让好多人望而止步,不可染指,就是那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男人。
“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再是男,这么多年过去了,说不定现在也是秃头啤酒肚了,毕竟,外国那是炸鸡薯条汉堡的天下,不要抱着太大的幻想,人总要回到现实中的,免得到时候被打击到。”林琳不以为然,故意打击苏欣。
“怎么会,你别忘了,男是最喜欢运动的,而且还那么自律,怎么可能变得那么邋遢。再说了,当初是谁,每次人家男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趴在窗户上,偷偷看的目不转睛。”苏欣故意坏笑的说道。
是的,当初原主对于墨子轩的迷恋,苏欣这个好闺蜜是知道的。林琳对于记忆中那个面冷心热的男人,还是有深刻的映像,毕竟,那曾经是原主整个大学时光最亮丽的风景线。
不过,那时候,估计只有原主自己知道,那是暗恋,其实,当她的眼睛不自觉的追逐墨子轩的时候,就有不少同学就发现了,可是,那个眼睛里带着星光的男人,没有任何回应。
也是,那是一个被那么多女生暗恋的男,他又怎么可能轻易下凡?还记得毕业前夕,原主目击所处,总能看见那个男,看着原主的方向欲言而止,后来又不了了之。原主以为她的暗恋是不是有了回应的时候,传来他出国的消息。
后来,原主就默默地把这个男人安放在心底,回到现实,碰到了顾恺之,被他热烈追求,然后结婚生子,直到死亡,那个男,依旧是她高不可攀的存在。或者,是一抹存在她心中的触不可及的白月光的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个渣女,但是,原主她并没有妨碍到谁,只是心中有个白月光。而且,最主要的是,原主觉的,墨子轩就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只是心中的美好。哪个女孩没有曾经喜欢过人?更何况,原主对婚姻是绝对忠诚的,不然,也不会为了这么一段婚姻抑郁,丢了性命。
好吧,就是有人结婚以后,还为了追心目中的爱豆做出各种事情,所以,林琳不觉得原主对墨子轩是爱,而是如同追星女孩的爱豆一般的存在,哪哪都完美,就连有颗蛀牙都是太甜了的缘故,所以,经历过这种心里历程的林琳,不觉得这是什么渣女。
“你就去呗,你每次连群里的消息都不看,有人安特你,你都不理会,所以,你都不知道这两年每次聚会,他们都怎么说你呢!”看着林琳不说话,苏欣可着急了,赶紧拉住林琳放在桌子上的手,摇着让林琳答应。
“好,你别摇了,我去就是,你看你,哪有销售一姐的样子?本来就是挺无聊的么,你们年年聚会,竟然还这么来劲?”林琳被缠的没办法,就只能答应了。反正她也是闲着,如今孩子也大一点了,又林母看着,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那不一样,年年人都不齐全,今年有男在,我肯定人肯定都能来。”苏欣也不在意林琳的调侃,随意的说道,反正她把林琳带上就行了。
很快,林琳就收拾东西,打包行李,跟着苏欣回到回城。
林琳找了酒店住下,趁着苏欣还有假期,两人到处疯狂的玩了几天。一直到聚会这天,才安静了下来,约好了一起去酒店。
“喂,林玲,你好了没?我一会过来接你,你好了就直接下楼,我在酒店楼下停车场等你。”
“我马上就好,一会就下去,你等着。”
接到苏欣的电话以后,林琳正准备出门,对着镜子又看了又看。一件黑色的修身侧高开叉长吊带裙,让修长笔直的长腿,若隐若现。配着一双一字黑色高跟凉鞋,脖子上配着一条细细的铂金项链,一颗小巧的红宝石,如同一颗朱砂痣一般,镶在脖子下面。
左手的手腕上带着一块小巧的卡地亚玫瑰金手表,右手的小指上,带着一枚帝王绿的小尾戒,小而显眼,散着幽光。全身上下,恰到好处,又不累赘。但是,唯一的三件饰品,却件件都是价格不菲的。
而且,平日里直长的黑发,被她烫成波浪大卷,露出了精致的脸庞,淡黑色的标准眉毛,大地色的眼影,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照样粉红色的唇妆,让她低头抬眸之间,全是魅力。
林琳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是觉得完美了。她不特意的追求奢侈品牌,但是,凭着她如今表面上的收入,每年都会买几件实用百搭的奢侈品搭配服饰。更何况,她还有之前几个世界收集的各种配饰。
更何况,同学聚会,基本上不去,听着苏欣讲,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聚会。炫富估计是主场,作为一个常常被人惦记的离异女士,还是需要不被人比下去的装备。
更何况,她平日里的日子,也是过得很精致。毕竟,经历过这么多世界,她早就不知道什么是邋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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