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进得桃花源的第二天,依旧是晴空万里,烈日炎炎。
南疆气候潮湿,卞松月极不适应这里的干燥,只被晒了半日,手上就被晒脱了皮,脸上脖子上都火辣辣的,极为难受。
凌云釉也没料到她这么不经晒,从裙摆上扯下一块布料,对折两次,在水里浸湿了,要卞松月拿去冷敷。
“你这娇花一样的肌肤,该是深闺小姐的命格,怎么就来枭阁做了杀手?”
脸上被润湿的布料一敷,舒服多了,卞松月答道,“我从南疆一路北上中原,遇到一个穿白衣的公子,长得可标致了,我想抢他回家,哪知他武功太厉害,三两下就把我的手给反剪了,令我动弹不得,我心知打他不过,也就不起什么心思了,哪知公子忽然问我是不是喜欢好看的男人,我说是啊,好看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
凌云釉听她讲了自家爹妈的故事,就知道她这好色的性子遗传自谁了,只可惜这姑娘没学到自家亲娘一半的本领。
“那公子说他住的地方,美男成群,问我愿不愿意去。”
凌云釉叹了一口气,她如今身在枭阁,还连累自己身赴险境,所以当时答了什么也无需好了。
忽然,脑海里灵光一现,“你刚刚说遇着的是一个穿白衣的公子?”
她最近也遇上了一个衷情白衣的男人,如若真是徐飞白——那厮满嘴跑马没个正经,但脸是没得挑的,又颇有翩翩公子哥的气质,卞松月在南疆见到的都是粗野糙汉,乍一见到这样的,自然是喜欢得紧。
卞松月将湿布换到左侧,“是啊!怎么了?”
“他腰上是不是还挂了名贵的玉饰。”初遇徐飞白时,他腰上那一串宝贝可令她记忆犹新。
卞松月仔细回想,“确实挂了饰物,上面刻着的图案好像是兽首,又像是巫师面具,但名贵不名贵我就不知道了。”
凌云釉指着眼角,“这里还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红痣?”
卞松月双手拍在一起,湿布夹在掌心,“你怎么知道的?”
凌云釉悠悠长叹,“缘分二字难解啊,等我们出去,你如果还喜欢他,我帮你”,余下的话她不说,只张开左手,从小指开始一根一根收进掌心攥成拳头。
卞松月知她聪明灵巧,身上又藏有许多稀古怪的药粉,如有她帮忙,二人联手,那好看的公子岂不是手到擒来。
想至此,卞松月大为开心,便想报答,“我瞧着那日出现在比武堂的黑衣公子模样也俊,我也抢来送你。”
哪知凌云釉一听她要将墨昀抢来送她,吓得一激灵,“好姑娘,多谢你的美意,那白眼狼我若是想要,我自己来,不敢连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