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公子名叫慕容宁,字长幸,生在无边富贵乡。玉京慕容乃当之无愧的第一仙门,是以那小公子,又被许多人称作长幸太子。当真整个白玉京捧在掌心的珍宝。”
沉叁逍羡慕极了:“这小公子太会投胎了,这大概就是天生享福的命吧!”
单照被他这么一说,倒想起来了,“你说长幸太子这个绰号,我便想起来了。就是那个传说走大路上捡灵石,出去游玩必定天公作美,随随便便进个秘境,必拿走珍贵传承,走着坐着躺着睡觉都能修炼,心情低落天空会下雨,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那个长幸太子?”
单照更酸了,“原以为明晦师弟已是足够幸运,从前偶然听到了这人的事迹,我都不信,只以为是编造出来的话呢……”
“心情低落,天空会下雨?”春晓惊了,她倒是不知道这些传闻,这是什么玛丽苏人设,“那当真不是长幸公主?”
她听得小心脏扑通扑通跳,这人设,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
“那是男子。”白雀尾随这么久,清清楚楚,“男子怎会是公主呢?”
春晓忽然看向魏宋,她忽然对魏宋的男主身份存疑了。
有这样一个幸运得令人发指的慕容宁在,魏宋这样被魔族屠村,从小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可怜,还会是男主吗?
两个人简直是两个极端,春晓摁着抽抽的脑筋,拼命呼叫系统。
金宵抱臂,一脸无所谓:“太子啊,谁不是呢?”
白雀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他入门后,打听过金宵师兄的事,但是师门里对师兄的过去所知不多,白雀又不敢去找师尊问,所以一直存着一份小心,担心冒犯了金宵师兄的忌讳。
“那便杀不得了。”有弟子感叹。
“要不然,还是杀杀看?”还有弟子比较大胆,他进门也挺早,是春晓从前在凡间捡回的武将之子,将军父亲被帝王猜疑灭了满门,正好春晓在菜市口的馄饨摊吃馄饨,听到小家伙被五花大绑,五六岁的小孩大叫“你杀了老子吧,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友,杀你全家!”
春晓当时便觉得次子必成大器,于是将他救了下来。
程反原名程勇,活下来后,便将名字改成程反,一身反骨,勇得很,来了修真界一点也不害怕,天天和别的峰的弟子打架,先是单挑,后来被围殴,就带着师兄师弟们一起去殴回来,于是从单挑变成群架。
程反大胆假设:“师兄你太谨慎了,换成我来看,什么幸运不幸运,多半是那些皇子皇孙吹嘘的名头,那群人就爱这套虚头巴脑的说法。”
程反道:“你们只看到他背景雄厚,若是杀了会惹祸上身,可在我来看,正是因为他富贵得很,若是杀了,那才是一笔大生意了。说不定咱们雾峰几百年吃穿不愁了,师尊也能天天换着穿新衣裳,佩剑不重样!”
众人沉默片刻,一时竟然无法反驳。
程反越想越亢奋,恨不得立马出发,取了什么长幸太子的狗头,“而且,若是害怕惹祸上身,咱们杀他的时候,遮住脸!我们这样的小角色,在修真界密密麻麻,随处可见,纵使他是第一仙门又如何?还能区分出大海里的几滴水?”
(男主:危)</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