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中的裂痛蜿蜒曲折,她皱眉阖眼,身躯仿佛在海波中浮浮沉沉,再睁眼时映于眼中的还是自己住了许多年的房间,窗外梧桐枝叶迎风细细呢喃,晨光在叶间筛下一地寂静的碎芒,斑斓闪烁。
头颅依旧痛得真切,她撑身坐起,回想着那个梦。
除非是被迫共同入梦,不然她一向是只做预知梦的,怎么这回竟梦到了前世呢?
她在梦中经历大半平生,觉醒方知梦中情境不足一夜光景。只是那海,那香烛,那挺拔消瘦的背影,依旧在她脑海中栩栩如生地张扬着。
——笃笃。
“高奚,你醒了吗,该去上课了。”
齐越声音传来的刹那让她彻底从梦中抽身,她这才记起,已是今生。
她回道:“我醒了,马上就出来。”掀开被子,到盥洗室将自己打理好,换上校服后拉开了房门,果不其然的看见他正对着房门一米远近,一动不动地等着她。
从她生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齐越也搬了进来。倒是高警官没回来过几次,兴许是警局太忙,而高奚也没有再主动寻过他,毕竟她一贯脾气上来,也是不乐意向别人弯腰低头的。
再说她面前沉默得如同影子一样的人,自从圣诞节过后,他时常跟在她身后,从不说什么,就是默默地立着。头一回她去上学时和他说过再见,再放学却见他就在学校门口等着她,早上见他是什么样,晚上放学就还是什么样。
她问过高警官拨来保护她的人,说是就那么站着等了她一整天。高奚沉默难言,虽知他有心结不解,却意料不到严重到这种程度。无法,她只好拜托了大伯给齐越转学,既然阻止不了他那么做,那就只好把他带在身边了。
保姆早就做好了早餐,两人用过后和阿丙告别——阿丙经过这段时间的富养,已经是只小胖狗了。高奚觉得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养孩子,一味娇惯可不是好事……她打算之后天天带着阿丙去锻炼。也问过齐越,可那人显然已经没有管别人的想法了,他连自己都不想打理。
高奚总之就是很无奈。
“校服合身吗?”
“很合身。”
今天是他和她第一次一起去学校的日子。
她无奈地拽了拽他的领带,“打错了呀。”
“……抱歉。”
“也不值得道歉,”她纤长的手指将他的领带解开,然后取下来挂在自己脖子上,“看好哦,领带要这样打——不许看我的脸,看我的手指,看领带的走势。”
虽然被她拆穿,齐越也不觉尴尬,只听话地看着她怎么打领结。高奚的动作缓慢,确保他能看清每一个步骤,然后问:“学会了?”
齐越点头:“学会了。”
果然再把领带交给他后,他便没有打错。高奚点点头,“孺子可教。”这话他两上辈子总是用来互相调侃。比如齐越教她辨别山野生灵或生存技能,虽然她常吐槽一只鬼不需要像人类一样求生,但齐越依然把她当成人看待。而高奚便教他因为过早步入社会而遗憾未能知晓的许多知识。
他们在一轮一轮的春与秋中蹉跎着——文章、饮酒、冒险、只得一半的画或一纸谜题、再就是整日对着山林溪涧不发一语。
高奚看向车窗外,提醒自己他们的时代,他们的世界,她所属于且属于他的一切都已彻底结束,在那暗不见底得可吞噬一切的囚狱之中。
她也忽然想起前生恢复记忆后,她曾去寻父亲带她住过的庄园,他曾说等到他五十岁后便搬到这里常住,也笑着邀她同住,佯装叹气:不想做个空巢老人。他的坏心眼和打趣她都心知肚明,也不接话,只回眸笑笑:那可以修一个池塘,养几尾鱼,满足他老人家闲来无事想垂钓的意趣,她搬张凳子坐在一旁,轻轻地摇扇子,等他什么时候钓上鱼,她就去给他做一桌可口的鱼宴。
便是承认余生都不会离开他的。
她再踏入庄园时那里水榭池塘已干涸,莲鱼尽死,横七竖八莲梗的尸身腻在泥里,瘦削的水榭被人一把火焚得灰飞烟灭,屋檐墙体都蔓延上凄凉的绿苔,屋子里一应陈设也都落下厚厚的灰尘。
更无人应答她的呼唤。她张臂仰躺在腐朽的木质地板上,长长地抒吐一口在肺腑间缠绵已久的郁气,有半开的门,门外不远有鸦鸟嘶鸣,当日煦阳已换作一盏冷峻的皓月,正迟钝地敷在天陲,如志怪小说中的宝镜,要把她这一不合时宜的寄居在此人间的女鬼寸寸剖开来,向世人大张旗鼓地宣证——她的五脏六腑早就腐烂萎靡得一塌糊涂,灵魂都不屑于憩于此了。
高奚收回思绪,眨了眨眼,问齐越道:“越仔,你说常回忆起以前的事,是不是老年痴呆的征兆了?”
十五岁的花季少女说起老年痴呆,有些让人觉得滑稽,但齐越却知道她是认真在思考这件事,于是想了片刻道:“不会的,就算你忘记了,你也还是你——还有为什么又叫我越仔?”
他一如既往地猜中她言外之意,但高奚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笑:“没了记忆,身边的人也都消失了,背井离乡,再睁开眼时,我是谁呢?”
齐越郑重道:“你是高奚,我会去找你的。”
高奚这回笑了:“谢谢越仔,我相信你——噢,叫你越仔嘛,听着亲切些。”
他看起来郁闷:“仔仔是叫小朋友的,我是你哥哥。”
话说,他该不会是唯一一个相信自己是高警官亲生儿子的人吧?高奚沉默了片刻,还是决定等他自己发现吧。
“你比我小,我说真的。”高奚遗憾地一叹气:“好吧,你不喜欢我就不叫了嘛。”
见不得某人失望,齐越很快妥协:“你喜欢的话就叫吧……”
高奚笑得越发开心。
到了学校,拿着一应手续,高奚带着齐越去找了自己的班主任。
甄老师看着这对兄妹,觉得有些新,有的是父母带着孩子来办转学,也有哥哥陪着妹妹来,没见过妹妹领着哥哥来的。
“好吧,齐越同学,你先跟着高奚去班上,座位已经安排好了,班长是柏林廷,有什么事你找他就行了,或者找高奚也一样,她是学生会主席呢。”说到这个,甄老师忍不住笑:“学生会长,请问您的检讨报告写好了吗,下个星期一可要上台朗读了啊。”
毕竟又是逃学又是旷课的,罚她写了两个星期的报告,并当众检讨已经是宽大处理了。高奚撇过头叹气,想卸任还卸不下去是为什么?
年愈七十的老校长幽默道:开校一百五十年,第一次见到这种不识好歹的学生,不仅要她继续做,还要做到毕业。
一般是高二下就卸任了的……高奚深深悔恨自己的不正当行为,于是在写报告时十分真情实感,希望老师看到她诚恳的态度,早日另择叁好学生来当大任。
从办公室出来,高奚看起来都有些疲惫了。齐越安慰道:“检讨而已,大家很快就会忘记。”
高奚摇摇头:“希望他们不要忘记,最好时时投诉,我真的难当大任啊。”
……齐越无语片刻,问道:“做学生会的经历不是很有用吗?”
“有用,也没用。”高奚道:“我以前就觉得很有用,升学之后还要继续挣这些名头,积累得多了,就能让我更上一台阶获得更多知识……但我现在不需要它们,实在让我选,我想去乡下种地——我是认真的,我现在对耕种很有兴趣,只是受现有科技的限制,其实很多食材都还有上升空间。比如要是夏天的时候能吃上又大又甜又还没有籽的葡萄该有多好,再用它来酿酒就更完美了。唉,我一向觉得我国最了不起的职业就是农业从事者了,我虽不敏,但也想出一份微不足道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