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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秦馥算得上美人,年龄带给他的是阅历,是沉稳,是气度,但也有眼角的细纹和略显松弛的皮肤,当然,也是对比出来的,这些并不妨碍他是个美人的事实,相比之下,他的儿子秦子安反而显得相貌平平,但也有种年轻的朝气和清俊。
也许是因为“男朋友”这个身份,她每每想到就有些脸红,她觉得秦馥比以前显出一种特别来,若是之前,她还可以坦然甚至促狭再或者带点趾高气昂地对秦子安说“看好你爸爸”,现在,反而比在香山时更拘谨。
但秩宁有种孤勇的劲儿,或许是带着小狗撒尿占地盘的本能,查了检察院的政务动向,发现不久后秦馥有项去博物馆的动态。
那天她中午不过喝了碗汤便急匆匆地换衣服了,毕业聚会后还有很多私人的场子都被她推了,尔静莲看不过她天天窝在家里,甚至说过几句,看她着急忙慌地要出门,也只嘱咐她注意安全,便也放行了。
秩宁站在博物馆里,透过玻璃窗看向前面的广场,看腕上的表,还有十几分钟就是上班的点,果不其然,整点一过,便有车驶进来,远远地,一群黑西服打领带的人乌泱泱过来了,快到门口,为首的人停了,站在那里背着手说着什么,秦馥和他中间还隔着一个人,此时正垂目听着,经过的人好地打量他们一眼,就习以为常地转过了头。
他们进了馆里,秩宁便远远地跟着,像个特工一样,努力地不让人发觉。
但他们这一逛便是几个小时,秩宁撑不住休息了一会儿,就把人跟丢了,她没头苍蝇一样乱转,就转到了一人怀里。
为写甜文还是现实向纠结,大家觉得呢?
改了下文章格式,每次手机改格式改的我眼睛花,现在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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