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微笑着站在人流最集中的地方,手风琴宏达的声音以他为中心向四处传播,马克的手指不停地在键盘和键钮只见转换,耳边偶尔会听到少女们的惊呼:“他的眼好酷。”
一曲完毕,身旁的贴完已经被投进了许多硬币和纸钱,马克鞠了一躬,背对着人流抽了支烟,这时候他目光微微移动,只见对面两道人影穿梭进人群,恰好停在小花园对面的长椅旁。
人来人往这么多,马克一般不会太关注什么人,但这两个人不太一样,一男一女似乎是中国人,他们的皮肤都非常细腻,尤其是那个男孩。
哦,天,他居然拿出了一管乐器。
马克几乎要以为这是什么人看他不顺眼,专门来抢他的生意的。要知道有时候街头艺人的演奏并不重要,或许更多人看的是长相。
——首先剃掉你浓密的胡子,露出白皙的脸和它的轮廓。
即使已经经历过和许多街头艺人的比拼,但马克头一次有了危机感。
一个看上去才十几岁的男孩恐怕不会有多么高的演奏水平,马克担忧的是对方出众的外貌。
这个男孩很漂亮,他或许可以去做个演员,而不是流落街头以卖艺为生。马克眼睛已经向下看去,发现男孩身边并没有和他一样的铁碗。
他挑了下眉,不羁的耸了耸肩,感觉十分意外。
黎橙盘腿坐在长椅上,身边宋佳坐在他身旁抱着一件外衣,两个人来到纽约已经有两天的时间,第一天去了趟极地兰芳公司的总部,第二天他们便来到了人流最多的街头。
他手里是一管横笛,笛子的声音悠长,吹奏起来淙淙如水,黎橙将灵力从手指导入笛音中,不过片刻那传出去的声音便立即少了几分浊重,开始变得空灵清越起来。
是一曲《牧民新曲》。
马克张大嘴巴,抱着手风琴怔在当场,可以说他是第一批关注对面那个男孩的人,也是第一批听对方吹奏的。他原先觉得自己会从对方的而音乐中听出至少七八个错误,但他现在说,这曲子的调儿真土。
即使用代表高贵的钢琴或小提琴演奏出来也依然觉得土。
太土了!
然而马克不论怎么听都觉得,那好听极了。
……他一定是被什么东西蛊惑了。
马克:“……”
街道上人来人往,很多经过小花园的人都不由放慢了脚步,把惊愕的目光投放到长椅上那个认真吹奏横笛的少年身上,少年色淡淡,白玉一样的手指在碧绿色的横笛游动。
“很少见到有在街边吹笛子的人,听起来还不错!”
“这是什么音乐?感觉明明应该不符合我喜欢的音乐类型,但就是想继续听下去,这是怎么回事?”
“好年轻的演奏者。”
“……我感觉他有点面熟,是哪个明星吗。”
“看他的眼睛,那是中国人!”
许多女孩已经停了下来,一个棕发扎蝴蝶结的蓝眼睛女孩从包包里掏出一张大额纸币,走近几步看了看,又歪着头问宋佳:“这边没有收费吗?”
她指了指对面马克的铁碗:“像那个一样。”
“不收费。”宋佳用英语解释:“我们在分享音乐。”
“哇哦。”女孩马上理解的点点头,她笑眯眯的伸出拇指指了指:“我支持你们,很好听。”
“他竟然、竟然不是街头艺人。”马克听到后撇了下嘴,这么好听的曲子,如果是他手中演奏出来的话,今天一定有足够一个月的收入了。
代表着可以进入大型酒店吃一顿或两顿美味的饭菜。
马克默默退出人群,他重新站在小花园边上,缓慢的演奏器手风琴,可这一次,不论怎么演奏,却再也找不到第一次那种自信的感觉。
马克:“……讨厌的中国人。”
、第125章 快看那个天使【三更】
因为大多数女士逛街的时候,都喜欢从街道的头一个店铺里逛到最末尾的一个,因此这边的购物街道很少有车辆出没,是真正的行人的天堂。
这也是黎橙选择在此处演奏的最大原因。
此时还未到正午,空气里弥漫着不知哪个牌子的香水味道,黎橙吹奏了一首《牧民新歌》,接着换了另一首《姑苏行》,这首古风韵味儿更浓厚。
马克投放在手风琴上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他听着曲子直接无力吐槽了,这个曲调更是土的不得了,特别想知道少年是怎么吹的那么有画面感的。
是的,画面感,在古语里说的是意境。
据说一首曲子演奏活了,能让听众心紧紧跟随着音乐走动,但马克知道这种现象只会发生在音乐会中。
首先受众群体是爱好纯音乐的女士先生,其次音乐大厅的设备先进,声音宏达,可以让每个人的耳朵里都能填充进乐曲,和街头艺人完全是两种概念。
收起自己的贴完和手风琴,马克坐在小花园的石阶上,莫名发出一道听不出意味的单音:“哦。”
和他一样发出感慨的有许多人,眼看着黎橙又换了一首,听起来依然让人舍不得离开,一些少女们就找到空地坐了下来,托着腮望着长椅上盘腿而坐的少年。
“他可真好看。”
“很少有男生的皮肤还这么细腻,像……小白脸儿,但我不觉得讨厌。”金色长发的少女嘻嘻哈哈,额前微微卷曲的刘海儿从而后落下来,打在她脸上甜美的酒窝上。
第二首曲子刚开始大家还有说有笑,到了高潮部分的时候,就连喜欢玩闹的年轻人也都安静了下来。
整个购物街道,隔离小花园的这一段地方之外是喧嚣的人群,而整个小花园的地带人人脸上都带着静谧的色。
黎橙微微睁着眼睛看着横笛的孔洞,以防自己手指错位,数百个人的信仰值一点一滴散发出来,一部分进入黎橙的身体,另一部分将音乐导向更远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