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通不容他拒绝,坚持着:“这些种子花圃里面不少,一个果实里面能含五六百粒种子,除了少数留种的,很多都被他们吃了。”
“吃了?”陆凌西愣了一下。
高永良笑着插话,“王莲的果实在国外又称为水玉米,大小像豌豆一样,很好吃,小西你待会也尝尝。”
陆凌西想到了莲子,有些明白了,大概王莲的果实和莲蓬是类似的。
有了这株王莲吸引了注意力,陆凌西在看到水晶兰时也没有太过惊喜。不过实话说真实的水晶兰可比图片好看多了,灯光的映照下,通体清澈透明,有一种梦幻般的美丽。
当天晚上,陆凌西看完水晶兰离开花圃已经快要八点了。高永良开车送他回市区。
“怎么样?老薛的花圃不错吧?”
陆凌西点点头,诚恳道:“薛叔叔种花太厉害了。”
这是陆凌西的实话,微园艺的花种植的好,陆凌西觉得更多的应该是李大爷和面板的功劳。但是薛永通没有面板,还能把绿植培育的这么好,那就是真本事了。而且陆凌西看得出,薛永通是真的喜欢植物,在这上面耗费了不少的心血,看水晶兰就知道。这种植物对环境的要求十分苛刻,很难推向市场。薛永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培育水晶兰,纯粹就是喜欢。还有那株一级王莲。村子里的大柳树能达到一级巅峰状态是因为本身生命力顽强,又经过了自然之力重新焕发了生机,可那株王莲则完全是薛永通照看的功劳了。
陆凌西说的认真,表情十分的诚挚,高永良看在眼里微微的笑了起来。算起来他的年龄能当陆凌西的爸爸了,他和前妻当年都忙着拼事业,谁也没想过要孩子。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离婚,这么多年他一个人也就这样过来了。有时候看着身边朋友家里的小孩,一个个叛逆的厉害,高永良还暗暗庆幸,他没孩子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可看着陆凌西,高永良突然动了念头,似乎结婚生个孩子也不错,要是能养成陆凌西这样乖巧懂事就更好了。
这个念头闪过,高永良心里失笑,却是没忘记抓紧时间替薛永通讲几句好话。
“老薛这个人,对植物有股痴迷劲,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待在花圃。听说哪里的植物好,心心念念地惦记着去看看。我听他说他还曾假装顾客去了几次微园艺。小西你别生气,他没什么恶意,就是单纯的喜欢。”
“我知道。薛叔叔人挺好。”
陆凌西听出了高永良的意思,嘴角微翘笑了起来。他其实对薛永通的印象并不坏,他总觉得真心喜欢植物的人没有太坏的人。而且薛永通发现秋海棠之后最先想的是和他合作,这个行为极大的获得了陆凌西的好感,最少说明了对方的人品还不错。
听到老薛被赞人好,高永良哈哈大笑。如果是别人这么说,高永良心里估计要打个转,可陆凌西这么一说他就放心了。小孩的表情都在脸上,完全不会作假。
九点多的时候,高永良把陆凌西送到了小花家常菜馆的门口。他刚停车,易航就跑了出来。“老三?”看清楚了车里陆凌西的脸,易航松了一口气,“老三你手机是不是没电了,颜哥都快要把店里的电话打爆了。”
“颜大哥找我了?他怎么说?”陆凌西一边下车一边问道。手机没电了,他的注意力都在花圃里面的植物上,也没怎么在意。
王淑秀听到动静也走了出来,伸手戳了陆凌西一指头,“小混蛋手机没电也不上心,颜越好像找你有急事,恨不得一分钟打十个电话。”
陆凌西听着有些不安,颜大哥估计要急了。“我去充电,给颜大哥回电话。”他说完正要走,想起来还没跟高永良告辞,转头就看着高永良也下了车。高永良有些意外地看看王淑秀,又看看陆凌西,拿不准两人之间的关系。实在是两人长的有些像,但说是母子,王淑秀又看着太年轻了些。
陆凌西愣了愣,反应过来介绍道:“妈,这是高叔叔。”
“高叔叔,这是我妈。”
高永良笑了起来,客气地朝着王淑秀点点头。“你好,我也是做园艺这一行的,算是小西的同行。”
他这么一说,王淑秀立刻就知道了,笑容满面地招呼着:“小西就是去你们花圃参观了是吧?这么晚了还麻烦你送小西回来,进来喝杯水再走吧。”
王淑秀态度热情,高永良也想着和陆凌西拉近关系,笑着点点头,跟着进了小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