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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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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曲山仅有星星火光,在黑夜中指引着他们的方向,那里就是邪恶与血腥的中心,啸血的老巢——冥胤会。

而他们,不畏生死,势必要从这里带走他们的同伴。

第107章

肥遗悄无声息地落在中曲山的某片山林里。中曲山是独峰山,山体呈细锥形,高耸入云,三面环乌海,只有一面临陆,到处是陡峰峭壁,地势极其险要,这样的地方易守难攻,只要卡住要塞,基本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冥胤会倒是真会挑地方,难怪虞人氏两次想要清剿冥胤会,都没有成功。

江朝戈往上看去,只见山体很多地方都是以七十度甚至八十度角陡然向上,比华山栈道还要可怕,因为这里根本没有修葺的人工栈道,再使用飞禽目标太大,而且肥遗魂力不弱,容易被发现,他们只能徒步往上爬,他不仅感叹道:“这山可真够陡的。”

阮千宿道:“山的另一侧,就是临海的那一侧就没这么陡,所以那里修葺了上山的路,不过那里必须走水路才能抵达,无形中又是一道天然屏障,冥胤会能存活这么久,中曲山的地势居功至伟。”

寺斯摩拳擦掌:“虽然我最喜欢爬的其实是树,不过这座山,还多少算有些挑战性。”他道,“你们能不能爬上去,这可有好几百米呢。”

龙芗道:“你能爬我们为什么不能,这山并不是垂直的,还不至于那么难爬。”

“这一段不是垂直的,但是角度越来越陡峭。”寺斯指着上面黑漆漆的一片,“再高的地方我们就看不清了,也不知道会有什么,这里没有回头路,要爬就要爬到底。”

江朝戈咬牙道:“爬。”他取出登山绳,系在四人的腰上,然后抽出匕首,一马当先地冲了上去,三人紧随其后。

开始的一段路确实难不倒他们,毕竟并非完全垂直,仅是累了一些,但这之中,哪怕是魂力最薄弱的江朝戈,也是个三级魂兵使,飞檐走壁,根本不在话下。

只是越往上,路越难走,几人嘴里咬着个小聚光筒,光线很强,但可视范围很小,他们每往上爬一段,都不知道上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

江朝戈开始感到有些疲累了,耳边响起乌海的水浪拍石的声音,在黑暗中遥遥传来,看来他们离中曲山的另一侧近了很多。他伸出右手去抓头顶的石头,原本应该触摸到坚硬石块地手,却摸到了一个软滑冰凉地东西……他惊得浑身一抖,一声细小地嘶嘶声滑过鼓膜,接着,黑暗中银光一闪,江朝戈只来得及看到一对绿豆大小地闪光地眼睛,然后什么滑凉的东西爬过他的手臂,手腕处一阵刺痛,他的手再也抓不住岩石,身体往下栽去。

腰上的绳子被狠狠绷住了,寺斯和龙芗咬牙抓着了绳子,寺斯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好沉。”

江朝戈身体悬空,眼看着一条银色小蛇顺着他的手臂爬上了他的腰,吐着细长地信子,朝他的脸爬来,最终停在了他胸口处,他左手握紧匕首,悄悄举了起来。

时间仿佛静止了,小蛇的一对绿豆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江朝戈,江朝戈也紧张地看着它,直吞咽口水,右手酸麻疼痛,这蛇肯定有毒,速度又极快,自己能挡住吗?

寺斯悄声道:“江大哥,我们要撑不住了。”

江朝戈一咬牙,刚要抬手,一股杀气夹杂着疾风袭来,那小蛇的身体被利器横空切断,而那利器的锋刃贴着他的胸口滑过,又旋转着从他的腹腔拐弯飞走,最惊险的时候,离他的命根子不足寸余。

利器切断小蛇后,在空中转了一圈,乖巧地回到了阮千宿手里。

江朝戈感觉腿直抖,他颤声道:“你下手有准头没有?士可杀不可辱,刚才那一刀你要是再往下偏一点,你不如直接捅死我。”

阮千宿低笑道:“你觉得有没有?不管怎么样,不是还在吗。”

江朝戈身体用力一荡,重新抓住了岩石,他攀着岩壁大口喘气,惊魂甫定。

寺斯抹了抹额上的汗:“江大哥,你怎么这么沉啊,说不定切了还能轻不少呢,哈哈哈哈。”

江朝戈瞪了他一眼:“穿得多。”他甩了甩右手,还是痛麻难耐,他从包里翻出一粒解毒的魂药吃了下去,这些魂药还是云息给他们配的,药都是死贵死贵还未必买得到的好东西,江朝戈隐隐觉得这点小伤吃解毒药会被云息瞪一个月,但眼下容不得半点闪失。

想到云息,江朝戈在心中叹了口气,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救出离他最近的这位同伴的决心,他道:“走,继续爬!”

他们咬牙坚持往上爬,黑夜中寒风瑟瑟,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低头往下看,也是一片漆黑地悬崖,就像一个能把人吸进去的无底洞,让人心生恐惧。

爬了近两个小时,四人的体力都消耗极大,幸好流水声越发明显,这说明他们走的路一直是正确的,只要翻过这一面的山,到了临海的那一面,就会好走很多。

四人之后,体力最先不济的是阮千宿,女性的肌肉耐受力毕竟比不上男性,长时间肌肉超负荷运动,让她渐渐变得很吃力。

寺斯道:“千宿姐,你是不是累了?”

阮千宿道:“没事,我坚持得住。”

江朝戈道:“我把举父放出来,让它背着你。”

“不用。”

“千宿,这不是你逞强的时候,你现在要保存体力,一会儿可能会有战斗。”江朝戈顿了顿,“我们之中,可就只有你一个姑娘,你本来就是女人,不需要强迫自己跟我们一样。”

阮千宿咬了咬牙,不太情愿地说:“好吧。”

江朝戈召唤出了举父,举父比他们灵巧太多,嗖嗖地窜了上去,把阮千宿背到了身上,快速往上爬去,连带着其他人都得加快速度。

龙芗调侃寺斯:“你跟猴子在一起那么久,速度还是没有猴子快啊。”

“都说了举父不是猴子,笨蛋。”寺斯不服气地扭了扭肩膀,又加快速度爬了起来。

江朝戈和龙芗心中暗暗叫苦,但为了面子,也只好咬牙跟着。

在举父的带领下,他们很快翻过了山,来到了中曲山的另一面。

乌海的水浪声声入耳,月光照射在水面上,反折出黑亮的光,一阵潮气扑在脸上,只不过翻过一面山,气候竟然大为不同。

龙芗指着山腰处连成一片地亮光:“那就是冥胤会了吧。”

江朝戈眯起眼睛:“下山。”

四人悄无声息地顺着山林往下行去,这一面果然比另一面平缓很多,他们用了不足半小时,就靠近了冥胤会的老巢。

近距离看去,冥胤会把自己的窝建成了一个全木结构地大山寨,山寨的入口处卡着上山地要塞,直接连着唯一地港口,正常上山的路,只有这一条,而且只能余两人并行,的确是经过精心设置的,易守难攻。

江朝戈拿出夜视望远镜,观察了一下:“山寨的瞭望台上有四个守卫,入口处至少有十人把手,寨子里有人夜巡,只能看到这么多了。”

龙芗惊讶地说:“江大哥,这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这么黑都能看得清?”

江朝戈咧嘴一笑:“高科技。”他这一次把所有他能在黑市上弄到的东西都带来了,连专门给炙玄装酒的那个纳物袋都塞满了,为了从炙玄手里争取来那个纳物袋的使用权,他三天没下来床,多不容易才把这些东西带回来,自然带的都是最好、最实用的。

阮千宿有些不相信,把望远镜拿过来看了看,讶然道:“真的看得见,只是光是绿色的,好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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