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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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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男性体内天生具有对机械之类的东西的热情和天赋,他很快沉迷于驾驶的乐趣,享受那种掌控全局舍我其谁的感觉。

行至子梅垭口,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帕拉丁,有人朝他们拼命挥手,大约是车子在路上出状况了。方牧将车靠边停下,一个穿着蓝色冲锋衣的年轻帅小伙跑过来,“您好您好,我们车子打不着火了,能不能帮我们看看?”

方牧熄了火,跳下车,朝帕拉丁走去。车内有一个窝着睡觉的年轻女孩儿,两人估计是情侣,也是来自驾游的,见到有陌生人过来,窸窸窣窣地起来,下了车,跟方牧打了声招呼,就跟小伙子一块儿探头瞧方牧打开车前盖,检查车子的状况。

“电瓶有些年头了,估计是亏电。”

小伙子解释说:“是有些年了,来之前本来还想换一个的,昨晚就考虑到这个问题,都没敢开暖气,不过车子停在路边,还是开了示廓灯,照理来说也不可能一晚上就把电给漏光了啊。”

方措从车上爬下来,走过来问方牧:“怎么了?”

“没事,可能是低温加老化,先接线试试。”方牧将车子开到帕拉丁旁并排停好,熄火,从自己车里找出了跨接线,下车将两辆车的电瓶接在一块儿,然后跳上车,对小伙子喊道,“你进车去,让你发动的时候再发动试试。”小伙子听话钻进自己的车子,方牧踩下离合器,点了火,车子微微震动起来,引擎发出均匀的呼啸声,方牧扯着嗓子喊:“可以了。”

旁边小伙立即试着发动车子,果然已经顺利点火了。

小伙下车,过来道谢,“太感谢了,你不知道我们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连只活的牲口都没看见,眼见着天就要黑下来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聊天间得知两人是从杭州来的,沿318国道一路向西前往拉萨。这样的旅行者在西进的路上并不少见,方牧他们还碰到过一个广东的小伙,刚从菲律宾支教回来,独自骑车进藏。还有朝圣的藏民,携儿带女,没走几步,就伏倒在地上,五体投地,虔诚地磕下等身长头。

方措第一次在车窗外见到,心仿佛被锤子猛烈一击,不知道他们何年何月,才能到达要去的地方。

晚上他们借住在藏民家里,那是典型的藏式民居,外墙用白石灰刷得雪白,门窗装饰颜色鲜艳的框架,垂着厚厚的布帘,门帘后光线昏暗,屋内低矮,也很小。空气中充溢一股烟雾及酥油茶、干牛粪的味道。主人皮肤黝黑眼硬朗,不大会讲汉语,但很淳朴热情,给他们生了火盆,烧了酥油茶。

方措的高原反应有点上来了,要吐吐不出来,脑袋晕乎乎的提不起劲儿,捧着茶杯坐在火盆旁,听方牧用藏语跟主人聊天,他觉得惊,他从来不知道方牧还会讲藏语。

酥油茶是滚烫的,茶杯上有经年的油渍,方措喝不大惯,只小口地抿。

晚餐是典型的藏餐,藏鸡、土制血肠、耗牛肉、青稞面、青稞酒。主人扎吉老爹和他的儿子陪坐,女人孩子在另一边。

听扎吉老爹说附近有个很漂亮的湖,方牧决定去转转,原本以为方措因为高反会选择留隔着下,谁知道这小崽子犟得很,补充了点葡萄糖,背上单反义无反顾地跟方牧走了。

因为高原,平时十分钟的路也多花了一倍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湖很大,被群山包围,高原上的湖泊澄净得像天空的倒影,仿佛亘古万年的不变。湖水凉得浸骨,湖边有粉色的格桑花迎风招展,整个天地静谧如同洪荒。

方措被这一种大自然的美攫住,手中的相机快门不断,取景器里出现方牧的身影,他沿着湖边慢慢地走,慢慢地抽烟。

隔着相机,方措有恃无恐地从取景器上捕捉他的一切,甚至连他下巴的青色胡茬都清晰可辨。

黄昏逐渐沉寂,远处隐没于天光中的青黑色高山更为肃穆。天空彻底暗下来,美如天堂的高原呈现另一种可怖的景象。沉寂的深不见底的黑夜包裹住两个人,没有路灯,没有人迹,只有高原的夜风吹过湖面回荡在山间的呼啸,黑暗无边无际,像隐藏了什么危险。

黑暗中忽然响起悠远低沉的歌声,是用藏语唱的,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像从天外传来,是方牧,悠闲地躺在湖边,双手枕着脑袋,不知哪儿来的好兴致,简单的旋律不断地回荡,很好听。方措一时愣住,方牧抽空朝方措招招手,“过来。”

方措走过去,学着他的样子躺下来。夜晚的高原温度降得很厉害,他没有方牧的好火气,冷风直往他的脖子里灌,迅速地带走了他体表的温度,他的心脏缩成一团,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靠近方牧而不自觉地开始紧张。

方牧拿过他的单反,摆弄了几下,递给他看——取景器里是高原的星空,像砸碎了一颗硕大的钻石,大大小小的碎钻迸溅开来,散落在深蓝的天鹅绒上,散发着璀璨的光芒,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光芒。那是在城市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美景,天地间好像就只剩下自己和身边的人。方措一颗鼓噪的心脏渐渐沉寂下来,像被一团暖烘烘的火焰烤着。

方牧将单反递还给他,方措将相机放在自己胸口,完全没有要去将这样的美景记录在相机上的冲动。不知道躺了多久,从月亮落下到银河升起,方牧坐起身,点了根烟,拍拍方措,“好了,回去了。”

方措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冻僵了。方牧见方措不见起来,回头一看,顿时明了,哂笑一声,“冻僵了?真是没用。”他将烟叼在嘴里,将方措拉起来,单腿跪在地上,用自己的双手用力揉搓他,从小腿到大腿,从手臂到胳膊,再是两颊,他的手粗糙而有力,几乎要搓下一张皮来。方措浑身都疼,却只拿一双星子般明亮的眼睛望着方牧。

他叼着烟,暗淡的星火照耀,锋利狭长的眼角眉梢,漫不经心的情和专注的眼,好像断崖独坐凝望翻涌云海心平如镜。方措的心猛的像被击打,一种仓皇和闷痛,他不由开口,“方牧……”声音因为变声期和寒冷低温,显得粗噶低压。

方牧抬头看他一眼,却没有等来他接下来的话。少年开了口,却只是感到茫然,心好像被什么摄住,不知道要说什么,见方牧低下头去,又叫了一声,“方牧……”

方牧怪地看他一眼,一弹他的额头,“干什么,听你那公鸭一样的嗓音叫我的名字,很万念俱灰好吗?”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居高临下地看少年,“好了,起来吧。”

他率先朝前面走去,山石被山地靴碾压得咯吱作响。

方措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默默地跟在男人背后朝扎吉老爹的家走去。

、第十三章

他梦见很久之前的事,以为是早就忘却的,却在梦中再一次清晰的呈现。他还是五六岁的样子,极度嗜睡的年纪,那一天却无故惊醒,有灯光刺激着眼皮。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母亲坐在床边的梳妆柜前,穿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袖连衣裙,小心地用水钻发夹别好鬓边的发,拿起香水瓶往自己的手腕上喷了喷,又优雅地抹在耳后。

母亲是很漂亮的人,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美或是精雕细琢的精致,而是一种相当柔和纯净的女性之美。那几乎是年幼的他对女性世界所有丰沛连绵想象的来源。

她并没有注意到已经醒过来的他,转过身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行李。他小心地伸出手,拿过梳妆柜上的香水瓶,瓶里只剩下底下浅浅一层淡紫色的透明液体,有很好闻的味道,跟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他拿着手上,又混混沌沌地睡去。

他被推醒,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母亲就站在他床边,色平静,外面天色未大亮。她没有去哄他,只是拿过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不吵不闹,睡眼朦胧地任她作为。

她给他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书包里有他的衣服和她买给他的巧克力,拉着他打开房门,走在春天凌晨的小路上,天空还有未暗淡的星光,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她走得很快,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他一声不吭,奋力地迈动自己的小短腿,不敢要求抱,母亲身上宽大的裙摆被风吹起来,笼罩住了他的脸,视野里是一片漠漠的红,他听到母亲的高跟鞋咔哒咔哒穿过寂静的石板路。

她领他在一幢房子前停下,弯腰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会很快来接你。”

她走了,他背着书包手上拿着那个香水瓶,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初春的的凌晨,雾霭中有冻得渗透到骨头里的寒气。

方措醒过来,屋子里的火盆已经熄了,他觉得冷,薄薄的板屋抵挡不住高原的寒气,无论是蜷缩、伸直、侧卧、平躺,依旧是冷,双脚沁凉入骨,一直折腾了很久,才又有了隐约睡意,依旧是连篇累牍的梦境——方牧站在又脏又破的悍马旁边,抽烟,他很年轻,但眼黑沉,像深渊一样,看不到底,他看他,像打量一件物品,忽然伸手抓住他的瘦骨伶仃的胳膊将他拎到自己面前。方措本能地害怕他,因为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鼓鼓地瞪着他。他抓起他啃得秃秃的十根手指,微微蹙眉,然后像丢掉一件无用的垃圾一样将他拎到一边,一言不发地进了车,铁家伙轰鸣着开了十几米远,又停下了。男人从车上跳下来,沉着脸大步地朝方措走来,随手拎起连踹带打的小孩儿走进了那扇门。

很杂乱的梦,有的真实,有的虚构,他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累的。

早上起来,高原反应迹般地消失了,他走出门,外面的阳光非常炽烈,方牧站在悍马旁对着后视镜用一把匕首刮胡子,在高原强大的白光下,他脸上每一道线条都清晰无比,也英俊无匹,跟周围那些色彩斑斓的经幡、装饰物毫不违和。

方措站在门口,有些恍惚,看见这样的情景,竟一时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的差距。

方牧刮完胡子,朝着后视镜臭美地摸摸自己的下巴,吹了一声口哨,用指腹轻轻地刮掉粘在匕首上的胡茬,抬头看见方措傻不愣登地呆看着自己,轻佻一笑,“来来,方小措小童子军,小叔给你刮刮胡子。”

方措的脸一沉,扭头就走。

方牧上前一步,手臂一挥,轻轻松松地将少年勾回了自己身边。他赤裸的被高原紫外线晒得微黑的手臂紧贴住方措的脖子,方措忽然一个激灵,像被一道电流击中,顿时手脚发麻,如同木头一样被方牧揽着,他能够清晰得感觉到方牧勾着自己脖子的手臂里隐藏的力量,以及被阳光晒得有些烫的温度。

进入青春期后,好像要把前些年的补回来一样,方措的个子是见风就长,已经长到方牧下巴的位子,但是瘦,跟张剪纸似的,单薄得厉害。下巴上的胡须也不是成年男子的黑硬,只是虚虚几根。方牧捏着他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用匕首在他脸上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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