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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 > 鲁滨孙漂流记 > 第七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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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在小船上安歇了一夜。更多小说 Ltxsfb.com第二天早晨,我决定把运回来的东西都放到新发现的地穴里去,而不是放到城堡里去。我先吃了点东西,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岸上,并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我搬回来的那桶酒是一种甘蔗酒,但与我们巴西的甘蔗酒不一样。一句话,这种酒非常难喝。可是,我打开那两只大箱子后,找到了几样东西对我非常有用。例如,在一只箱子里,有一只精致的小酒箱,里面的酒瓶也十分别致,装的是上等的提神烈性甜酒,每瓶约三品脱,瓶口上还包着银子;还有两罐上好的蜜饯,因为封口很好,咸水没有进去。

另外还有两罐却已被海水泡坏了。我又找到一些很好的衬衫,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东西。还有一打半白麻纱手帕和有色的领巾。麻纱手帕我也十分需要,大热天拿来擦脸真是再爽快也没有了。此外,在箱子的钱箱里,有三大袋西班牙银币,约一千一百多枚,其中一袋里有六块西班牙金币和一些小块的金条,都包在纸里,估计约有一磅重。

在另一只大箱子里找到了一些衣服,但对我来说都没有多大用处。看样子,这只箱子是属于船上的副炮手的。箱子里没有很多火药,只有两磅压成细粒的火药,装在三只小瓶里;我想大概是装鸟枪用的。总的来说,我这趟出海弄到的东西有用的不太多。至于钱币,对我当然毫无用处,真是不如粪土!我宁愿用全部金币银币来换三四双英国袜子和鞋子,因为这些都是我迫切需要的东西,我已经好几年没有鞋袜穿了。不过,我还是弄到了两双鞋子,那是我从遇难船上两个淹死的水手的脚上脱下来的。另外,在这只大箱子里还找到两双鞋,这当然也是求之不得的。但这两双鞋子都没有英国鞋子舒适耐穿,因为不是一般走路穿的鞋子,只是一种便鞋而已。在这只船员的箱子里,我另外又找到了五十多枚西班牙银币,但没有金币。我想这只箱子的主人一定比较贫寒,而另一只箱子的主人一定是位高级船员。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把所有的钱搬回了山洞,像以前一样妥善收藏好。可惜的是,我无法进入破船的其他部分;否则的话,我准可以用我的独木舟一船一船地把钱币运到岸上。

如果有一天我能逃回英国,就是把这些钱都放在这里也非常安全,等以后有机会再回来取也不迟。

我们所有的东西运到岸上安置妥当后,就回到小船上。我沿着海岸,划到原来停泊的港口,把船缆系好。然后,我拖着波惫的身子回到了我的老住所。到了那里,只见一切平安无事。于是我开始休息,并又像过去一样照常度日,料理家务。有这么一段短短的时期,我日子过得非常怡闲自在,只是比以前较谨慎罢了。我时时注意外面的动静,也很少外出。

即使有时大胆到外面活动,也只是到小岛的东部走走,因为我确信野人从未到过那儿,因此用不着处处提防,也用不着带上许多武器弹药。要是到其他地方去,只带少许武器弹药就不行了。

我在这种情况下又过了将近两年。在这两年里,我头脑里充塞着各种各样的计划,一心设法逃离孤岛,尽管我自己也知道,我那倒霉的头脑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折磨我的肉体。有时候,我还想上那条破船去察看一番,尽管我也知道,船上已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再次冒险出海了。有时候,我又想乘小舟东逛逛西走走。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现在有我从萨累逃出来时坐的那条小船,早就冒险出海了;至于去什么地方,那我也顾不上了。

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那就是不知足,老是不满于上帝和大自然对他们的安排。现在我认识到,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由于不知足这种毛病造成的。患有这种病的人大可以从我的一生经历中得到教训。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正是由于我不满自己原来的境况,又不听父亲的忠告——我认为,我有悖教训,实为我的”原罪”,再加上我后来又犯了同样的错误,才使自己落到今天这样悲惨的地步。当时,造物主已安排我在巴西做了种植园主。如果我自己不痴心妄想发财,而是满足于逐渐致富,这时候我也许已成了巴西数一数二的种植园主了,而现在我却白白地在这荒岛上流落了这么多年,过着悲惨孤寂的生活。而且,我在巴西经营时间不长;就是在这段短短的时间里,我也获利不少。因此我确信,要是我继续经营下去的话,到现在一定拥有十几万葡萄牙金币的家财了。当时,我的种植园已走上了轨道,并且日益兴旺。可是,我偏偏把这一切丢弃,甘愿去当一名船上的管货员,只是为了到几内亚去贩卖黑奴。现在想来,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要是我守住家业,只要有耐心,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同样可以积聚大笔财富,我不是也可以在自己的家门口,从那些黑奴贩子手里买到黑奴吗?虽说价钱贵一点,但这点差价绝不值得自己去冒这样大的风险!

然而,这正是一般不懂世事的青年人共同的命运。他们不经过多年的磨炼,不用高昂的代价获得人生的阅历,是不会明白自己的愚蠢行为的。我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生性不知自足,一直到现在还不能安于现状。所以,我头脑里老是盘算着逃离荒岛的种种办法和可能性。为了使读者对我后面要叙述的故事更感兴趣,在这儿我不妨先谈一下我这种荒唐的逃跑计划最初是怎样形成的,后来又是怎样实施的,以及我实施这一计划的根据。

这次去破船上的航行回来之后,我又回到城堡里过起隐居生活来。我把独木舟按原来的办法沉入水底隐藏好,过着以前那样平静的日常生活。现在,我比以前更有钱了,但并不因此而更富有,因为金钱对我毫无用处,就像秘鲁的印第安人,在西班牙人来到之前,金钱对他们也是毫无用处的。

我来到这孤岛上已二十四年了。现在正值雨季三月。一天夜里,我躺在吊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很健康,没有病痛,没有什么不舒服,心情也很平静,可是怎么也合不上眼,就是睡不着。可以这么说,整个晚上都没打过盹。

那天晚上,我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思前想后,实在一言难荆我粗略地回顾了自己一生的历程。我回想起自己怎样流落到这荒岛上,又怎样在这儿过了二十四年的孤寂生活。

我想到,来到岛上的最初几年,我怎样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后来,在沙滩上发现了人的脚印后,又怎样焦虑恐惧,过着忧心忡忡的生活。我也知道,多少年来,那些食人生番经常到岛上来,有时甚至成千上百登上岸来。但在此之前,我不知道这件事,当然也不会担惊受怕。那时,我尽管有危险,但自己不知道,所以也活得快活自在。我想,如果不知道有危险,就等于没有危险,生活就照样无忧无虑,十分幸福。由此,我悟出不少有益的道理。造物主统治人类,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在狭隘的范围内,这正是造物主的英明之处。实际上,人类往往生活在种种危险之中,如果让人类发现这些危险,那一定会使人人心烦意乱,精神不振。但造物主不让人类看清事实真相,使他们全然不知道四周的危险,这样,人们就过着泰然宁静的生活。

我这样想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认真地考虑到这么多年来我在这荒岛上一直所面临的危险。这种危险是实实在在的,可是,我过去却经常坦然自若地在岛上走来走去。实际上,可能只是一座小山,一棵大树,或是夜正好降临,才使我免遭杀害,而且,将会是以一种最残忍的方式的杀害:那就是落入吃人生番手里。如果落到他们手里,他们就会把我马上抓起来,就像我抓只山羊或海鳖一样。同时,在他们看来,把我杀死吃掉,也不是什么犯罪行为,就像把一只鸽子或鹬杀了吃掉在我看来也不是什么犯罪行为一样。我衷心感激我的伟大的救世主,如果我不承认我的感激之情,那我就不诚实了。我必须恭恭敬敬地承认,我之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免于大难,完全是由于救世主的保佑,要是没有他的保佑,我早就落入野人的毒手了。

这些念头想过之后,我又想到了那些畜生的天性——那些食人生番的天性。我想,主宰万物的上帝怎么会容忍自己所创造的生物堕落到这样毫无人性的地步,干出人吃人的禽兽不如的残酷行径。我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不得其解。

于是,我又想到另一些问题:这些畜生究竟住在什么地方?他们住在对面的大陆上,这一点不错。但他们住的地方离海岸究竟有多远?他们老远从家里跑出来,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们所乘的船,又是什么样子?我又想,他们既然可以到我这边来,为什么我不可设法到他们那边去呢?

可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一旦到了那里我该怎么办;也没有考虑过万一落入野人手里结果会如何;也没有考虑过万一他们追杀我,我又该怎样逃命。不但如此,我甚至一点也没有考虑到,我一上大陆,那些食人生番必然会追杀我,不管他们来自什么部落,所以,我是绝无逃生希望的。何况,即使不落到他们的手里,我也没有东西吃,也不知道往哪里走。

总之,所有这些,我都没有想过。当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乘上小舟渡过海峡到达对面的大陆上。我认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是世界上最悲惨不过的了,除了死亡,任何其他不幸都比我目前的境况强。我想,只要一上大陆,我就会得救;或者,我可以像上次在非洲那样,让小舟沿海岸行驶,一直驶到有居民的地方,从而可以获救。而且,说不定还会碰到文明世界的船只,他们就一定会把我救出来。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死,一死倒好,一了百了,种种苦难也算到了尽头。请读者注意。我当时心烦意乱,性情急躁,所以才产生了上述种种想法。而我之所以心烦意乱,性情急躁,是因为长期以来生活一直不顺利,加上最近我上那条遇难船后感到万分失望,因而心情更加烦躁不安。因为我原来指望在船上能找到一两个活人,这样我总算可以找到说说话的伴侣,并可从他们那儿了解一些情况,譬如我目前究竟在哪里,有没有脱险的可能等等。这些都是我冒险上船所迫切追求的目的,可是结果一无所获。所有这些都使我头脑发昏,感情冲动。在此之前,我已心情平静,只想听天由命,一切凭上天作主;可现在,心情怎么也安定不下来了。我仿佛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整天只想着怎样渡海到对面的大陆上去。而且,这种愿望越来越强烈,简直使我无法抗拒。

有两三小时工夫,强烈的欲望使我激动得心跳加剧,热血沸腾,好像得了热病一样。当然,这只是我头脑发热罢了。

我就这么想阿想啊,直想得精疲力竭,直至昏昏睡去。也许有人以为,我在睡梦中也会登上大陆。可是,我没有做这样的梦,却做了一个与此毫不相干的梦。我梦见自己像往常一样,一大早走出城堡,忽然看见海面上有两只独木船载着十一个野人来到岛上;他们另外还带来了一个野人,准备把他杀了吃掉。突然,他们要杀害的那个野人一下子跳起来,拼命奔逃。睡梦中,我恍惚见他很快就跑到我城堡外的浓密的小树林里躲起来。我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其他野人并没有过来追他,便走出城堡,向他招手微笑,并叫他不要怕。他急忙跪在地下,仿佛求我救救他。于是,我向他指指我的梯子,叫他爬上去,并把他带到我住所的洞穴里。由此,他就成了我的仆人。我一得到这个人,心里就想,现在,我真的可以冒险上大陆了。这个野人可以做我的向导,告诉我该如何行动,什么地方可弄到食物,什么地方不能去,以免被野人吃掉,告诉我什么地方可去,什么地方不可去。正这样想着,我就醒来了。起初,我觉得自己大有获救的希望,高兴得无法形容;及至清醒过来,发现原来不过是一场梦境,不禁又极度失望,懊丧不已。

但是,这个梦境却给了我一个启示:我若想摆脱孤岛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弄到一个野人;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一个被其他野人带来准备杀了吃掉的俘虏。但要实现这个计划也有其困难的一面,那就是进攻一大队野人,并把他们杀得一个不留。这种做法可以说是孤注一掷之举,难保不出差错;不仅如此,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也还值得怀疑。一想到要杀这么多人,流这么多血,我的心不由得颤抖起来,尽管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获救。我前面也已经谈到过我为什么不应该主动去攻击野人的种种理由,所以我不必在此再噜嗦了。另外,我现在还可以举出种种其他理由来证明为什么我应该攻击这些野人。譬如说,这些野人是我的死敌,只要可能,他们就会把我吃掉;再譬如说,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是为了拯救自己,这是一种自卫的行动。因为,他们若向我进攻,我也不得不还击。如此等等,理由还可以举出一大堆。可是,一想到为了自己获救,非得别人流血,我就感到可怕,好久好久都想不通。

我内心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心里十分矛盾,各种理由在我头脑里反复斗争了好久。最后,要使自己获救的迫切愿望终于战胜了一切,我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弄到一个野人。

现在,第二步就是怎样实施这一计划。这当然一时难以决定。

由于想不出什么妥当的办法,我决定先进行守候观察,看他们什么时候上岸,其余的事先不去管它,到时候见机行事。

这样决定之后,我就经常出去侦察。我一有空就出去。时日一久,就又感到厌烦起来。因为这一等又是一年半以上,差不多每天都要跑到小岛的西头或西南角去,看看海面上有没有独木舟出现。可是,这么长时间中一次也没有看到,真是令人灰心丧气,懊恼至极。但这一次我没有像上次那样完全放弃希望,相反,等待时日愈久,我愈急不可待。总之,我从前处处小心,尽量避免碰到野人;可现在却急于要同他们碰面了。

此外,我认为自己有充分的能力驾驭一个野人,甚至两三个野人也毫无问题,只要我能把他们弄到手就行,我可以叫他们完全成为我的奴隶,要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并且任何时候都可以防止他们伤害我。我为自己的这种想法大大得意了一番。可是,事情连影子也没有,一切都只是空想,计划当然也无从实现,因为很久很久野人都没有出现。

我自从有了这些想法之后,平时就经常会想到这件事,可是因为没有机会付诸实施,因此一直都毫无结果。这样大约又过了一年半光景。一天清晨,我忽然发现有五只独木舟在岛这头靠了岸,船上的人都已上了岛,但却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他们来的人这么多,把我的计划彻底打破了。因为我知道,一只独木舟一般载五、六个人,有时甚至更多。现在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船,少说他有二三十人,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如何能对付他们呢!因此,我只好悄悄躲到城堡里去,坐立不安,一筹莫展。可是,我还是根据过去的计划,进行作战准备,以便一有机会,立即行动。我等了好久,留神听他们的动静,最后,实在耐不住了,就把枪放在梯子脚下,像平时那样,分作两步爬上小山顶。我站在那里,尽量不把头露出来,唯恐被他们看见。我拿起望远镜进行观察,发现他们不下三十人,并且已经生起了火,正在煮肉。至于他们怎样煮的,煮的又究竟是什么肉,我就不得而知了。这时,只见他们正手舞足蹈,围着火堆跳舞。他们做出种种野蛮难看的姿势,按自己的步法,正跳得不亦乐乎。

正当我观望的时候,从望远镜里又看到他们从小船上拖出两个倒霉的野人来。这两个野人大概是他们事先放在船上的,现在拖上岸来准备屠杀了。我看到其中一个被木棍或木刀乱打一片,立即倒了下去。接着便有两三个野人一涌而上,动手把他开膛破腹,准备煮了来吃。另一个俘虏被撂在一边,到时他们再动手拿他开刀。这时,这个可怜的家伙看见自己手脚松了绑,无人管他,不由起了逃命的希望。他突然跳起身奔逃起来;他沿着海岸向我这边跑来,其速度简直惊人。我是说,他正飞速向我的住所方向跑来。

我得承认,当我见他朝我这边跑来时,着实吃惊不小;因为我认为,那些野人必然全部出动来追赶他。这时,我看到,我梦境中的一部分开始实现了:那个野人必然会在我城堡外的树丛中躲起来。可是,梦境中的其余部分我可不敢相信——也就是那些野人不会来追他,也不会发现他躲在树丛里。我仍旧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后来,我发现追他的只有三个人,胆子就大一点了。尤其是我发现那个野人跑得比追他的三个人快得多,而且把他们愈甩愈远了。只要他能再跑上半小时,就可完全摆脱他们了。这不由使我勇气倍增。

在他们和我的城堡之间,有一条小河。这条小河,我在本书的开头部分曾多次提到过;我把破船上的东西运下来的时候,就是进入小河后搬上岸的。我看得很清楚,那逃跑的野人必须游过小河,否则就一定会被他们在河边抓祝这时正值涨潮,那逃跑的野人一到河边,就毫不犹豫纵身跳下河去,只划了三十来下便游过了河。他一爬上岸,又迅速向前狂奔。后面追他的那三个野人到了河边。其中只有两个会游水,另一个却不会,只好站在河边,看其他两个游过河去。又过了一会,他一个人就悄悄回去了。这实在救了他一命。

我注意到,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逃跑的野人慢多了;他们至少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了河。这时候,我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欲望:我要找个仆人,现在正是时候;说不定我还能找到一个侣伴,一个帮手哩。这明明是上天召唤我救救这个可怜虫的命呢!我立即跑下梯子,拿起我的两支枪——前面我已提到,这两支枪就放在梯子脚下。然后,又迅速爬上梯子,翻过山顶,向海边跑去。我抄了一条近路,跑下山去,插身在追踪者和逃跑者之间。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他回头望了望,起初仿佛对我也很害怕,其程度不亚于害怕追赶他的野人。但我用手势召唤他过来,同时慢慢向后面追上来的两个野人迎上去。等他俩走近时,我一下子冲到前面的一个野人跟前,用枪杆子把他打倒在地。我不想开枪,怕枪声让其余的野人听见。其实距离这么远,枪声是很难听到的;即使隐隐约约听到了,他们也看不见硝烟,所以肯定会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第一个野人被我打倒之后,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就停住了脚步,仿佛吓住了。于是我又急步向他迎上去。当我快走近他时,见他手里拿起弓箭,准备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先向他开枪,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这可怜的家伙虽然亲眼见到他的两个敌人都已经倒下,并且在他看来已必死无疑,但却给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既不进也不退,看样子他很想逃跑而不敢走近我。

我向他大声招呼,做手势叫他过来。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几步停停,又走几步又停停。这时,我看到他站在那里,混身发抖。他以为自己成了我的俘虏,也将像他的两个敌人那样被杀死。我又向他招招手,叫他靠近我,并做出种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他这才慢慢向前走,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好像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我向他微笑,作出和蔼可亲的样子,并一再用手招呼他,叫他再靠近一点。最后,他走到我跟前,再次跪下,吻着地面,又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好像在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我把他扶起来,对他十分和气,并千方百计叫他不要害怕。但事情还没有完。我发现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他刚才是给我打昏了,现在正苏醒过来。我向他指了指那个野人,表示他还没有死。他看了之后,就叽哩咕噜向我说了几句话。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对我来说听起来特别悦耳,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当然,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并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便举起另一支枪准备射击。这时,我那野人(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做了个手势,要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把刀给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敌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其动作干脆利落,胜过德国刽子手。这使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可以相信,这个人在此之前,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后来我了解到,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锋利。再说我那野人砍下了敌人的头,带着胜利的笑声回到我跟前。他先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把他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

但是,最使他感到惊讶的,是我怎么能从这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指那个野人的尸体,做着手势要我让他过去看看。我也打着手势,竭力让他懂得我同意他过去。他走到那死人身边,简直惊呆了。他两眼直瞪瞪地看着死人,然后又把尸体翻来翻去,想看个究竟。他看了看枪眼,子弹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在那里穿了个洞,但血流得不多,因为中弹后人马上死了,血就流到体内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回到我跟前,我就叫他跟我离开这地方。我用手势告诉他,后面可能有更多的敌人追上来。

他懂了我的意思后,就用手势表示要把两个尸体用沙土埋起来,这样追上来的野人就不会发现踪迹。我打手势叫他照办。他马上干起来,不到一会儿功夫,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创了一个坑,刚好埋一个野人。他把尸体拖了进去,用沙土盖好。接着又如法泡制,埋了第二个野人的尸体。我估计,他总共只花了一刻钟,就把两具尸体埋好了。然后,我叫他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没有把他带到城堡去,而是带到岛那头的洞穴里去。我这样做是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境应验,因为在梦里,他是跑到城堡外面的树丛中躲起来的。

到了洞里,我给他吃了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又给了他点水喝。因为我见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他吃喝完毕后,我又指了指一个地方,做着手势叫他躺下来睡一觉。那儿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有时也在上面睡觉。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着了。

这个野人生得眉清目秀,非常英浚他身材修短合宜,四肢挺直又结实,但并不显得粗壮。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康,年纪看来约二十六岁。他五官端正,面目一点也不狰狞可憎,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在他微笑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不像羊毛似地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目光锐利而又活泼。他的皮肤不怎么黑,略带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那样黄金褐色的,令人生厌,而是一种深茶青色的,油光乌亮,令人爽心悦目,劫难以用言语形容。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却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他的嘴形长得也很好看,嘴唇薄薄的,牙齿又平又白,白得如同象牙。他并没有睡得死死的,实际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见到我,立刻向我奔来,爬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臣服感激之心。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边,然后又像上次那样,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这样做之后,又向我作出各种姿势,表示顺从降服,愿终身做我的奴隶,为我效劳。他的这些意思我都明白了。我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不久,我就开始和他谈话,并教他和我谈话。首先,我告诉他,他的名字叫“星期五”,这是我救他命的一天,这样取名是为了纪念这一天。我教他说”主人”,并告诉他这是我的名字。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告诉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我拿出一个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给他。我先喝给他看,并把面包浸在羊奶里吃给他看。然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叫他学我的样子吃。他马上照办了,并向我做手势,表示很好吃。

晚上,我和他一起在地洞里睡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叫他跟我一起出去,并告诉他,我要给他一些衣服穿。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后,显得很高兴,因为他一直光着身子,一丝不挂。当我们走过他埋下两个尸体的地方时,他就把那地方指给我看,并告诉我他所做的记号。他向我做着手势,表示要把尸体掘出来吃掉!对此,我表示十分生气,我向他表明,对人吃人这种残忍的行为我深恶痛绝。我做出一想到这种罪恶勾当就要呕吐的样子。然后,我向他招手,叫他马上走开。他立即十分驯服地跟着我走了。我把他带到那小山顶上,看看他的敌人有没有走。我拿出望远镜,一眼就看到了他们昨天聚集的地方。但那些野人和独木舟都不见了。显然他们上船走了,并且把他们的两个同伴丢在岛上,连找都没有找他们。

我对这一发现并不感到满足。现在,我勇气倍增,好奇心也随之增大。因此,我带了我的奴隶星期五,准备到那边看个究竟。我给了他一把刀,让他拿在手里,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经了解到,他是一个出色的弓箭手。另外,我还叫他给我背一支枪,而我自己则背了两支枪。这样武装好之后,我们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过的地方出发了,因为我很想获得有关那些野人充分的情报。一到那里,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起惨绝人寰的景象,我血管里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那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对我而言实在惨不忍睹,可是对星期五来说,根本不当一回事。那儿遍地都是死人骨头和人肉,鲜血染红了土地;那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烂了,有的烧焦了,东一块西一块的,一片狼藉。总之,到处都是他们战胜敌人之后举行人肉宴的痕迹。我看到一共有三个骷髅,五只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脚骨,还有不少人体的其他部分。星期五用手势告诉我,他们一共带来了四个俘虏来这儿举行人肉宴,三个已经吃掉了。他是第四个。说到这里,他还指了指自己。他又告诉我,那些野人与他们的部族的新王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战争,而他自己是新王的臣员。他们这一边也抓了大批俘虏;这些俘虏被带到不同的地方杀掉吃了,就像那些野人把他们带到这儿杀了吃掉一样。

我让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髅、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来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然后点上火把它们通通烧成灰烬。我发现星期五对那些人肉仍垂涎欲滴,不改他吃人的天性。但我明显地表现出对吃人肉的事极端憎恶,不要说看到这种事,甚至连想都不愿想。我还设法让他明白,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杀了,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

办完这件事后,我们就回到城堡里去了。一到那里,我就开始为星期五的穿着忙碌起来。首先,我给了他一条麻纱短裤。这条短裤是我从那条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里找出来的。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过了。短裤略改一下,刚刚合他的身。然后,我又用羊皮给他做了件背心。我尽我所能缝制这件背心。应该说,我现在的裁缝手艺已相当不错了。另外,我又给了他一顶兔皮帽子,戴起来挺方便,样子也很时髦。现在,他的这身穿戴也还过得去了。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几乎穿得一样好,心里十分高兴。说句实话,开始他刚穿上这些衣服时,深感行动不便;不但裤子穿起来感到很别扭,而且,背心的袖筒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胳肢窝。后来我把那使他难受的地方略微放宽了一些,再加上对穿衣服也感到慢慢习惯了,他就喜欢上他的衣着了。

回到家里第二天,我就考虑怎样安置星期五的问题。我又要让他住得好,又要保证自己绝对安全。为此,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给他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也就是说,这小帐篷搭在内墙之外,外墙之内。在内墙上本来就有一个入口通进山洞。因此,我在入口处做了个门柜和一扇木板门。门是从里面开的。一到晚上,我就把门从里面闩上,同时把梯子也收了进来。这样,如果星期五想通过内墙来到我身边,就必然会弄出许多声响,也就一定会把我惊醒。因为我在内墙和岩壁之间用长木条作椽子搭了一个屋顶,把我的帐篷完全遮盖了起来。椽子上又横搭了许多小木条,上面盖了一层厚厚的、像芦苇一样结实的稻草。在我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又装了一个后门。从外面把门打开,是绝对不可能的,这样做,活门就会自动落下来,从而发出很大的声响。此外,我每夜都把武器放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其实,对星期五,我根本用不着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有像星期五这样忠诚老实、听话可爱的仆人。他没有脾气,性格开朗,不怀鬼胎,对我又顺从又热心。

他对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对父亲的感情,一往情深。我可以说,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我。后来,他的许多表现都证明了这一点,并使我对此毫不怀疑。因此,我深信,对他我根本不用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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