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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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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游(序一)

谢冕

在记忆中永存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更多小说 Ltxsfb.com

——《再别康桥》

他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象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要知道,不是每一个写诗的人都能获得这般宠遇的。也许一个诗人生前就寂寥,也许一个诗人死后就被忘却。历史有时显得十分冷酷。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谈论的人们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愈复杂愈有魅力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们今天仍然觉得他以三十五岁的年华而”云游”不返是个悲剧。但是,诗人的才情也许因这种悲剧性的流星般的闪现而益显其光耀:普希金死于维护爱情尊严的决斗,雪莱死于大海的拥抱,拜伦以英国公民的身份而成为希腊的民族英雄,在一场大雷雨中结束了生命……当然,徐志摩的名字不及他们辉煌。他的一生尽管有过激烈的冲动,爱情的焦躁与渴望,内心也不乏风暴的来袭,但他也只是这么并不轰轰烈烈地甚至是悄悄地来了、又悄悄地去了。但这一来一去之间,却给我们留下了恒久的思念。

也许历史正是这样启示着人们,愈是复杂的诗人,就愈是有魅力。因为他把人生的全部复杂性作了诗意的提炼,我们从中不仅窥见自己,而且也窥见社会。而这一切,要不凭借诗人的笔墨,常常是难以曲尽其幽的。

这是一位生前乃至死后都有争议的诗人。象他这样一位出身于巨商名门的富家子弟,社交极广泛,又在剑桥那样相当贵族化的学校受到深刻熏陶的人,(正如他在《吸烟与文化》中说的:”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由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他的思想的驳杂以及个性的凸现,自然会很容易地被判定为不同于众的布尔乔亚的诗人,特别是在二、三十年代之交那种革命情绪高涨的年代。

茅盾以阶级意识对徐志摩所作的判断,即使在现在读来,也还是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志摩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圆熟的外形,配着淡到几乎没有的内容,而且这淡极了的内容,也不外乎感伤的情绪,——轻烟似的微哀,神秘的、象征的依恋感喟追求:这些都是发展到最后一阶段的、现代布尔乔亚诗人的特色。”1茅盾从徐志摩《婴儿》一诗入手,分析徐志摩所痛苦地期待着的”未来的婴儿”乃是”英美式的资产阶级的德谟克拉西。”但是茅盾依然注意到了徐志摩自己颇为得意的一位朋友对他的两个字的评语:这便是”浮”和”杂”(”志摩感情之浮,使他不能为诗人,思想之杂,使他不能为文人。”2)这两个字概括了这位诗人性格和思想的特点。徐志摩思想的”杂”是与他为人处世的”浮”联系在一起的。”他没有闻(一多)氏那样精密,但也没有他那样冷静。他是跳着溅着不舍昼夜的一道生命水。”3朱自清这一评语是知人之言。他接受得快,但却始终在波动之中。

1茅盾:《徐志摩论》。

2见陈从周《徐志摩年谱》第54页。徐志摩在引用这两句话后写道:”这是一个朋友给我的评语。煞风景,当然,我的幽默不容我不承认他这来真的辣入骨髓的看透了我。”

3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茅盾对徐志摩的批判是尖锐的。人们今天可能会不赞成他的判断,但这种判断是建立于具体材料之上的,没有后来为我们所熟悉的那种极端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习惯于以《秋虫》、《西窗》两诗的个别诗句和基本倾向给徐志摩”定性”。但是,思想驳杂的徐志摩的确也有过相当闪光的思想火花。他曾经热情赞美过苏联革命:”那红色是一个伟大的象征,代表人类史里最伟大的一个时期;不仅标示俄国民族流血的成绩,却也为人类立下了一个勇敢尝试的榜样。”他在这篇题为《落叶》的讲演的最后用英语所呼喊的”everlastingyea!”(”永远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人生”),应当说是真诚的。

徐志摩为世所诟病的《秋虫》、《西窗》二诗均发表于一九二八年。也就是这一年,徐志摩在五三惨案当日的日记中对时事发表了相当激烈的意见:”上面的政府也真是糟,总司令不能发令的,外交部长是欺骗专家,中央政府是昏庸老朽收容所,没有一件我们受人侮辱的事不可以追源到我们自己的昏庸。”(《志摩日记》)同年七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致恩厚之信中,谈到国内形势:”虽然国民党是胜利了,但中国经历的灾难极为深重。”1又,在纽约致安德鲁信:”内战白热化,毫无原则的毁灭性行动弄到整个社会结构都摇动了。少数有勇气敢抗议的人简直是在荆棘丛中过日子……”2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致陆小曼信,谈旅途中见到劳苦者生活状况时的心情:”回想我辈穿棉食肉,居处奢华,尚嫌不足,这是何处说起”,”我每当感情冲动时,每每自觉惭愧,总有一天,我也到苦难的人生中间去尝一份甘苦。”3

1邵华强:《徐志摩文学系年》。

2同上。

3同上。

徐志摩就是这样的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一方面可以对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极为景仰,一方面又可以极有兴味地谈论巴黎令人目眩的糜烂以及那里的”艳丽的肉”1。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地受到了忽视。特别是五十年代以后,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1徐志摩:《巴黎的鳞爪》。

建立在这样一种并不全面的认识基础之上,否定一位有才华的诗人的地位是容易的。不容易的是改变一种旧观念和建立一种新观念。这种新观念是承认诗人作为人,他有自己的素质(包括他对人生和历史的基本态度)以及可能有的局限,并且承认产生这种现象是自然的。诗人作为一个易于受到社会的和自然的各种条件影响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前进或后退都是可以理解的必然。

我们要求于诗人的首先是真。真正的诗人必须是真实的人,作为社会的人。这本身就先天地意味着”不单纯”。要是我们以这种观念看徐志摩,那么,在徐志摩身上体现出来的复杂、矛盾、不单纯,正是作为诗人所必有的素质。我们不妨进一步论证:处于徐志摩那样的年代,一批出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因长期的闭塞而对世界上的事物怀有新鲜感,他们的广泛兴趣和不及分析的”吞噬”,不仅是求知欲的显示,而且体现了”寻找药方”的热情。所谓的——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黯淡是梦里的光辉。

这当然表现了他的惶惑。但是,这惶惑却正是”风来四面”的急切间,难以判断与选择的复杂局面所造成。

当时的知识界普遍地有一种以学业报效国家的热情,徐志摩无疑也怀有这样的信念。一九一八年,徐志摩离国后曾作启行赴美分致亲友书:”今弃祖国五万里,违父母之养,入异俗之域,舍安乐而耽劳苦,固未尝不痛心欲泣,而卒不得已者,将以忍小剧而克大绪也。耻德业之不立,遑恤斯须之辛苦,悼邦国之殄瘁,敢恋晨昏之小节,刘子舞剑,良有以也,祖生击楫,岂徒然哉。”徐志摩曾经作过《自剖》、《再剖》。他对自己的解剖是无情的,他也深知自己的性格:”我的心灵的活动是冲动性的,简直可以说痉挛

性的。”(《落叶》)

只要我们不把诗人当作超人,那么,以一句或两句不理想的诗来否定一个诗人丰富的和复杂的存在的偏向,就会失去全部意义。显然是结束上述状态的时候了。因为新的时代召唤我们审视历史留下的误差,并提醒我们注意象徐志摩这样长期受到另种看待的诗人重新唤起人们热情的原因。

文化性格:一种新的融汇

从清末以来,中国先进知识界不同程度地有了一种向着西方寻求救国救民道理的觉醒。由于长期的闭锁状态,中国知识分子接触外来文化时一般总持着一种”拿来”实用的直接功利目的。更有甚者,他们急于把这一切”中国化”(有时则干脆叫做”民族化”),即以中国的思维观念模式急切地把外来文化予以”中国式”的改造。因此,一般的表现形态是”拿来就用”、”拿来就走”,很少能真正”溶入”这个交流,并获得一个宽广的文化视野,从而加入到世界文化的大系统中成为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传统文化性格的闭锁性,限制了许多与西方文化有过直接接触的人们的充分发展。徐志摩在这个变流中的某些特点,也许是我们期待的。他的”布尔乔亚诗人”的名称,也许与他的文化性格的”西方化”有关。这从另一侧面看,却正是徐志摩有异于他人的地方。在新文学历史中,象徐志摩这样全身心”溶入”世界文化海洋而摄取其精髓的人是不多的。

不无遗憾的是,他的生命过于短暂,他还来不及充分地施展。但是,即使在有限的岁月中,他的交游的广泛和深入是相当引人注目的。

一九一八年夏,徐志摩离国去美。一九二○年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离美赴英,一心要跟罗素学习。他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说:”我到英国是为要从罗素。……我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引诱,买船票过大西洋,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这个愿望因罗素在剑桥的特殊变动而未果。但次年他还是与罗素会了面。

徐志摩于一九二二年会见英国女作家曼殊斐儿。这次会见留给他毕生不忘的记忆。”我见曼殊斐儿,比方说只不过二十分钟模样的谈话,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生的震荡?——我与你虽一度相见——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时间,果然,要不是那一次巧合的相见,我这一辈子,就永远也见不着她——会面后不到六个月她就死了。”从《哀曼殊斐儿》中可以看出他们由片刻造成的永恒的友谊:

我昨夜梦入幽谷,

听子规在百合丛中泣血,

我昨夜梦登高峰,

见一颗光明泪自天堕落。

……

我与你虽仅一度相见——

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时间!

谁能信你那仙姿灵态,

竟已朝雾似的永别人间?

至于徐志摩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友谊,更是中印文化交流中的一段佳话。他与泰戈尔的认识,是从他负责筹备接待工作开始的。他们的交往迅速发展为深厚的个人友谊。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九日泰戈尔专程自印度来上海徐志摩家中作客,二三天后始去美国、日本讲学。泰戈尔回国途中又住徐家。据陆小曼介绍,”泰戈尔对待我俩象自己的儿女一样的宠爱”,而且向他的朋友们介绍他们是他的儿子、儿媳(陆小曼:《泰戈尔在我家作客》)。

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他对于世界了解的迫切感,那种因隔膜而产生的强烈求知欲,对当时中国一批最先醒悟的知识分子的文化倾向有很大的影响。徐志摩是这批知识分子中行动最力的一位。他对外来文化的态度不是停留于一般的了解,而是一种积极的加入。

热情好动的习性,使徐志摩拥有众多的朋友。”志摩的国际学术交往也是频繁的。他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印度老诗人泰戈尔与他最是忘年之交,还与英国哈代、赖斯基、威尔斯,法国罗曼·罗兰等等,都有交往。”(陈从周:《记徐志摩》)据陆小曼回忆,”志摩是个对朋友最热情的人,所以他的朋友很多,我家是常常座上客满的:连外国朋友都跟他亲善,如英国的哈代、狄更生、迦耐脱。”(《泰戈尔在我家作客》)这种交往基于深刻的内心要求,而不是外在原因的驱遣。

据邵华强《徐志摩文学系年》及徐志摩《欧游漫记》,一九二五年出国期间他的活动充分体现了上述的特点:三月下旬拜访托尔斯泰的女儿,祭扫克鲁泡特金、契诃夫、列宁墓;四月初赴法国,祭扫波特莱尔、小仲马、伏尔泰、卢梭、雨果、曼殊斐儿等人墓;在罗马,上雪莱、济慈墓……徐志摩说自己:”我这次到来倒象是专做清明来的。”

他显然不是作为一位旅游者,甚至还不仅是怀着文化景仰的心情进行这些活动的。他是主动深入另一种文化氛围,最终也还是提供一种参照。一九二四年写的《留别日本》,留别的是日本,寄托的是故国的沉思,以及使命感的萌醒。目睹日本对于往古风尚的保全,他掩抑不住内心的羡慕,为祈祷”古家邦的重光”,他深深地陷入沉思:

但这千余年的痿痹,千余年的懵懂:

更无从辨认——当初华族的优美,从容!

摧残这生命的艺术,是何处来的狂风?——

缅念那遍中原的白骨,我不能无恫!

……

我欲化一阵春风,一阵吹嘘生命的春风,

催促那寂寞的大木,惊破他深长的迷梦;

我要一把崛强的铁锹,铲除淤塞与臃肿,

开放那伟大的潜流,又一度在宇宙间汹涌。

徐志摩这番感慨因人及己而发,由此可以窥见他旨在”惊破他深长的迷梦”的愿心。徐志摩在西方文化面前表现出相当程度的迷恋,如他在《巴黎的鳞爪》中所显示的陶醉感,便是此种表现。但这正是徐志摩复杂性之所在。要是不存在这种复杂性,徐志摩也就失去他的有局限的存在。

东西方文化的隔膜太遥远。由于国情,也由于语言、文字,中国知识分子在世界性的交往中,往往充当了”孤独者”的角色。能够象徐志摩这样以充分的认同、而又不忘借他山之石以攻玉的诗人是很少的。要是他活得更长一些,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影响的扩大,他一定会在促进东西方的交流与了解中起更为显著的作用。

诗艺的”创格”

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著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

这里所述是一九二一年徐志摩开始诗歌创作的最初半年的情景。那诗情竟如山洪暴发,不择方向地乱冲:

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那还顾得了什么美丑!我在短时期内写了很多,但几乎全部都是见不得人面的。这是一个教训。

——《猛虎集·序》

徐志摩一九二一年的诗作据邵华强考订”绝大部分已经散失”,另有一部分未曾入集。这说明他对此类作品的基本态度,即他不仅对自己早期的艺术追求,而且对进入二十年代的中国新诗的反思。如今我们从《夜》(1922)、《私语》(1922)等一类诗作看来,散文化的现象甚为明显。《康桥,再会罢》一诗,《时事新报·学灯》的编者开始也把它当作散文来排(后重排发表)。这说明他当时的创作还未能与五四新诗运动初期尚直白、少含蕴,以及形式趋于散漫的诗风相区别。上述《猛虎集·序》中的一番话,已经预示了新月诗派早期的某些艺术变格的因素。

新诗自胡适等人开始倡导,文学研究会诸诗人以质朴无华的自由诗风奠下基础,至创造社郭沫若《女神》的出现而臻于自立的佳境。但新诗因对旧诗的抗争而忽视艺术形式的完美则是一种缺陷。新月派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诗”创格”运动,是针对这一历史缺陷而提出的。

一九二六年徐志摩提出”要把创格的新诗当一件认真事情做”,”我们信我们这民族这时期的精神解放或精神革命没有一部象样的诗式的表现是不完全的;我们信我们自身灵性里以及周遭空气里多的是要求投胎的思想的灵魂,我们的责任是替它们搏造适当的躯壳,这就是诗文与各种美术的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见。”(《诗刊弁言》)

中国新诗史上第一次有组织的格律诗运动是由闻一多、徐志摩领导的,他们以《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艺术主张。所谓新月诗派即指此。新月派的艺术实践对于早期新诗的散漫倾向确是勇敢有力的反拨。要是说,在此之前的新诗运动,重点在于争取白话新诗地位的确立,以及诗歌内容更加贴近现代社会生活和现实人生的争取;那么,在此之后,以新月派为中心的新诗运动的目的,则在于新诗向着艺术自身本质的靠拢。这一历史性功绩曾长期受到歧视和曲解。这一事实的存在,并不以新月派本身究竟有多少弱点为判断之依据。徐志摩是这一派理论的最忠实的实践者,正如朱自清说的,他努力于”体制的输入与试验”,而且”他尝试的体制最多”1。

新诗自五四起始,到新月派的锐意”创格”,这个过程体现新诗开始成熟地把目光转向诗艺的探求。陈梦家讲的”主张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严谨”2,正是这种探求的理论概括。也许就是从徐志摩开始,诗人们把情感的反复吟咏当作了一种合理的正常的追求,而不再把叙述和说明当作基本的和唯一的目的。徐志摩的一些名篇如《为要寻一颗明星》、《苏苏》、《再不见雷峰》、《半夜深巷琵琶》等,都追求把活泼的情绪纳入一个严谨的框架,以有变化的复沓来获得音乐的效果。

他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曾经受到茅盾的批评3。茅盾讲:”我们能够指出这首诗形式上的美丽:章法很整饬,音调是铿锵的。但是这位诗人告诉了我们什么呢?这就只有很少很少一点儿。”这首诗以单纯的复沓展现不定的绵延意绪,若就它”告诉了我们什么”作内容的考察,则确乎是”很少很少”的。但对于一种凄迷的、徬徨的心绪的抒写,这种”回肠荡气”的回环往复,却体现了一种新的诗美价值——这一价值是不以说了多少内容为衡量之标准的。该诗共有六节,每节均四行,其中两行是完全相同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而正是此种重复才产生了回肠荡气的

音乐效果。又如《为要寻一颗明星》: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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