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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本前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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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有点像这本书中的李血头,当然他不一定姓李,我忘记了他真实的姓,这样更好,因为他将是中国众多姓氏中的任何一个。这似乎是文学乐意看到的事实,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于是你们的浮士德在进行思考的时候,会让中国的我们感到是自己在准备做出选择。

这个人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建立着某些不言而喻的权威,虽然他在医院里的地位低于一位最普通的护士,然而他精通了日积月累的意义,在那些因为贫困或者因为其他更为重要的理由前来卖血的人眼中,他有时候会成为一名救世主。

在那个时代里,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库存丰足,他从一开始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让远到而来的卖血者在路上就开始了担忧,担忧自己的体内流淌的血能否卖出去。他十分自然地培养了他们对他的尊敬,而且让他们人人都发自内心。接下去他又让这些最为朴素的人明白了礼物的意义,这些人中间的绝大部分者都是目不识丁者,可是他们知道交流是人和人之间必不可少的,礼物显然是交流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它是另外一种语言,一种以自我牺牲和自我损失为前提的语言。正因为如此,礼物成了最为深刻的喜爱、赞美和尊敬之词。就这样,他让他们明白了在离家出门前应该再带上两棵青菜,或者是几个西红柿和几个鸡蛋,空手而去等于失去了语言,成为聋哑之人。

他苦心经营着自己的王国,长达数十年。然后,时代发生了变化,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开始变得库存不足了,买血者开始讨好卖血者,血头们的权威摇摇欲坠。然而他并不为此担心,这时候的他已经将狡猾、自私、远见卓识和同情心熔于一炉,他可以从容地去应付任何困难。他发现了血的价格在各地有所不同,于是就有了前面我父亲的提醒——他在很短的时间里组织了近千卖血者,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到江苏。跨越了十来个县,将他们的血卖到了他所能知道的价格最高之处。他的追随者获得了更多一些的收入,而他自己的钱包则像打足了气的皮球一样鼓了起来。

这是一次杂乱的漫长的旅程,我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段,使这些平日里最为自由散漫同时又互不相识的人,吵吵闹闹地组成了一只乌合之众的队伍。我相信他给他们规定了某些纪律,并且无师自通地借用了军队的某些编制,他会在这杂乱的人群里挑出几十人,给予他们有限的权力,让他们尽展各自的才华,威胁和拉拢、甜言蜜语和破口大骂并用,他们为他管住了这近千人,而他只要管住这几十人就足够了。

这次集体行动很像是战争中移动的军队,或者像是正在进行中的宗教仪式,他们黑压压的能够将道路铺满长长一截。这里面的故事一定会令我着迷,男人之间的斗殴,女人之间的闲话,还有偷情中的男女,以及突然来到的疾病击倒了某个人,当然也有真诚的互相帮助,可能还会有爱情发生……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支队伍,能够比这一支队伍更加五花八门了。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将这个故事写出来,有一天我坐到了桌前,我发现自己开始写作一个卖血的故事,九个月以后,我确切地知道了自己写下了什么,我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

显然,这是另外一个故事。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只是跟随那位血头的近千人中的一个,他也可能没有参加那次长途跋涉的卖血行动。我知道自己只是写下了很多故事中的一个,另外更多的故事我一直没有去写,而且也不知道以后是否会写。这就是我成为一名作家的理由,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他们选中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因此,我作为一个作者,你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如果你,一位德语世界里的读者,在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当书中的人物做出的某种选择,也是你内心的判断时:那么,我们已经共同品尝了文学的美味。

余华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四、意大利文版自序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使用标准的汉语写作,我的意思是——我在中国的南方长大成人,然而却使用北方的语言写作。

如同意大利语来自佛罗伦萨一样,我们的标准汉语也来自于一个地方语。佛罗伦萨的语言是由于一首伟大的长诗而荣升为国家的语言,这样的事实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如同传说一样美妙,而让我们感到吃惊和羡慕。但丁的天才使一个地方性的口语成为了完美的书面表达,其优美的旋律和奔放的激情,还有沉思的力量跃然纸上。比起古老的拉丁语,《神曲》的语言似乎更有生机,我相信还有着难以言传的亲切之感。

我们北方的语言却是得益于权力的分配。在清代之前的中国历史里,权力向北方的倾斜使这一地区的语言成为了统治者,其他地区的语言则沦落为方言俚语。于是用同样方式写出来的作品,在权力的北方成为历史的记载,正史或者野史;而在南方,只能被流放到民间传说的格式中去。

我就是在方言里成长起来的。有一天,当我坐下来决定写作一篇故事时,我发现二十多年来与我朝夕相处的语言,突然成为了一堆错别字。口语与书面表达之间的差异让我的思维不知所措,如同一扇门突然在我眼前关闭,让我失去了前进时的道路。

我在中国能够成为一位作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在语言上妥协的才华。我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语言的故乡,幸运的是我并没有失去故乡的形象和成长的经验,汉语的自身灵活性帮助了我,让我将南方的节奏和南方的气氛注入到了北方的语言之中,于是异乡的语言开始使故乡的形象栩栩如生了。这正是语言的美妙之处,同时也是生存之道。

十五年的写作,使我灭绝了几乎所有来自故乡的错别字,我学会了如何去寻找准确有力的词汇,如何去组织延伸中的句子;一句话,就是学会了在标准汉语里如何左右逢源,驾驭它们如同行走在坦途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已经”商女不知亡国恨”了。

余华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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