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阿德里安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他说完后赶紧又补充道:“当然,我只是提出自己的建议,要怎么做还得你做决定。”
“一个不错的建议,”阿德里安沉吟了几分钟后露出了笑意,“你有自己的想法这很好,丹,所有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做别人的应声虫——只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建议,综合起来思考下,肢体语言的确更容易表达出他想要的感觉。这不是说面部表情就不行,但是对演技要求很高,换做《闻香识女人》时的阿尔帕西诺一定没问题,可丹尼斯却不太可能。
当然,这并不是说丹尼斯的演技不好,从《两杆大烟枪》到《记忆碎片》再到《肖申克的救赎》,他的进步都是很明显的,尤其是这次不仅能较好的切换状态还能提出有建设性得意见,已经是非常的不错的,不知道他在那部《虚荣》的小成本电影中又是什么样子。当初随手在街边一抓,以为只是块用过即扔得不起眼的小石头,却没想到是块璞玉。
“就这样吧,酝酿一下我们就开始。”阿德里安点了点头,跟着又想到了什么:“对了,别想太多,有些事情不到最后是分不出胜负的,开心些,月底可是要参加奥斯卡。”
“分出胜负?”丹尼斯露出不解的神色。
阿德里安扬了扬眉:“我记得上个月最后一周,约翰尼和薇诺娜曾公开宣布他们两人情比金坚,还在公共场合十指紧扣。”
“哦,那个啊,”丹尼斯忽然变得有些不好意思,“事实上……五天前我和诺丽已经上过床了。”
“已经……上过床了?”阿德里安吃惊的问道。
“是的,”丹尼斯摆了摆手,“他们之间因为这事吵了好几次,然后诺丽找我倾述,再然后……就这样。”
咂了咂嘴巴,阿德里安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干得漂亮。”
不错,有潜质,继续保持。
“好了,伙计们,准备开始吧。”阿德里安拍着手高声叫了起来。
餐厅抢劫的戏份不多,虽然阿德里安在编写这一段的时候掺杂了部分两年前遭遇抢劫时的感受,但镜头中要的抢劫更比那次实际抢劫更激烈一些。至少那次遭遇的两个劫匪,将厨房里的人赶出来后并没有让他们趴在地上,也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除了追着莎拉要钱。从这点来说,那两个劫匪的素质算不错的了。
大约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抢劫的戏份就拍完了,丹尼斯随后匆匆离开剧组回了洛杉矶,从他离去时的神情完全可以猜出这家伙急着回去做什么。
阿德里安也不以为意,拉着剧组去了早就租赁好的独立房屋拍摄剩下的戏份。虽然最后这个故事还有上百个镜头,可花了五天时间就完成了,然后正式封镜。这个速度算是相当惊人了,要知道因为阿德里安的缘故,这些都是主要镜头,几乎一个都不能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