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法布雷加斯!”疯狗终于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拼命叫着,想要为自己的屁股加一份保险:“如果你杀了我,他们一定会找你……”
砰!粗暴的枪声。
啊!凄厉的长号!
这一枪几乎将罗伯森两腿之间的一切物件轰烂,而且深深嵌进去了上百颗带着轻微辐射的铅弹,将里面所有的血肉组织都搅了个稀烂。
“这一枪,是让你长点记性。”上尉狞笑着,那口牙齿白得发亮。他给手枪填上了四颗标记着穿甲效果的子弹,双手一挥,枪口火光闪烁,罗伯森的双手双膝上就多了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孔。被穿甲弹这样打过,他的双手双腿就算是废了,即使以暗黑龙骑的科技也无法救治。
疯狗在地上疯狂地打着滚,一边拼命号叫着:“杀了我!杀了我吧!你个狗娘养的,你惹了法布雷加斯,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上尉蹲了下来,慢慢地说:“这四枪,是让法布雷加斯的人长点记性。别以为他们人多点,就敢跑到我的地盘上坏我的规矩,我现在不杀你,就是要让法布雷加斯的人看看敢坏我规矩的人是什么下场。大不了老子不干了,和他们打打游击。那时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铅弹硬,还是他们的鸟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的罗伯森根本没有听清上尉说了些什么,他的意识中,只有那口雪亮的牙齿在晃来晃去。
上尉站了起来,伸了伸腰,骂了句:“什么鸟玩意,呸!”
一口子弹般的浓痰,正中罗伯森的下体,又让他发出一声长号!
上尉用手枪对付疯狗罗伯森,看起来胜之不武,而且象是靠的运气。然而回想起来,却不是如此简单。在这片森林中敢带着手枪横行,本身就是个奇迹。而且闪避枪击是暗黑龙骑的基础训练,罗伯森更是这方面的行家,那一下后跃极为快速,路线更没有任何先兆可寻。可是科提斯想也不想,抬手就是四枪,枪枪命中。这种发射霰弹的老式双管手枪距离越近,威力就是越大,在十米的距离上,铅粒对罗伯森的杀伤力其实已经不明显。可是小伤太多,也就积成了大伤。
罗伯森是废了,可是还死不了。以他的生存本领,应该能够活着爬出这座森林,爬回他的雇主那里去。
苏沉重地喘着气,半跪在地,左手支住地面,右手紧紧握着一枝土著的扎枪,无数次激烈的交锋后,他自已那把复合材料匕首已不知掉到了哪里。他大口大口地用力呼吸着,每一团空气涌入肺部时,都如同一团火,灼烧得他整个胸膛都痛得抽搐。
无数发往全身各处的命令,只有一半能够得到回复。而且苏的胃中空空如也,营养素和水早已化成了激战的能量,他饿了,饿得要命。可是现在即没有食物,也没有给他进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