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隐约有了不好的预感,不等他再次询问,便听到郑平的声音仿佛地府催命的阎罗,惊得他冷汗暴出。
“藏匿御赐之物者,会遭到怎样的惩罚?”
郑平语气和缓,仿佛极普通的询问。可学子在听清他说的这句话后,只觉得眼前一黑,几乎要厥过去。
打人还能说是个人纠纷,行为失当,若无严重的结果,基本可以轻拿轻放,最多说一句扰乱治安。
可盗窃罪……
盗窃关乎一个人的根本品行,是比伤人更严重的污点。
何况盗窃的量罪,和所窃宝物的价值有关。盗窃普通的宝物已经足够严重,合伙盗窃御赐之物……他虽然对律法不太精通,却也知道,一旦涉及皇家的事,严重性不可同日而语,若真有人执意追究,甚至能硬扯上“对君王不敬”。
哪怕现在诸侯并起,汉室倾颓,对天子不敬的人已经排了个长队……可那是在建安元年之前。自从去岁曹操“奉天子以令诸侯”以来,为了表达忠于汉室的态度,曹操对天子格外尊重,不仅明面上恪守臣子之礼,还优先紧着天子的各项需求,将一切好的事物都奉到御前。
初迎天子之时,因为宫殿未建,曹操还将自己的宅邸送了出去,给天子居住,自己则与家人缩在一间农院小舍,成就了一段佳话。
不管曹操对天子的恭敬有几分真实,至少明面上是从不懈怠的。
上行下效,这次的事竟牵扯到“御赐之物”,势必会引起县衙的重视,严加查审。
更别说曹操那边……或许为了天子而横插一手,狠狠处罚他们,以儆效尤?
学子满身冷汗,声音无意识地变得尖利:“御赐之物?怎会有御赐之物?”
没得到郑平的回答,他不由又加了一句,“覃绰当真动了御赐之物?”
这句质问没有等来郑平的回应,先一步被协助审理案件的主簿冷言怒斥道:
“县衙乃清净之所,若无此事,谁敢用御赐之物造次?”
听完这话,学子再不复原有的沉着之态,对覃绰的恨意达到顶峰:
他们几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宝物,更别提所谓的御赐之物!
覃绰怂恿他们对付祢衡,竟是为了趁机谋算御赐之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