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了在苏荷区我们最喜欢的小酒馆。这是一个阳光温馨的日子,所以我们坐在外面吃。我们放鬆,喝着咖啡读着报纸。大半时间,我们都沉默着,因为我们在看报纸,很舒适地在对方的陪伴下。有时候,我们会指出报纸上的某篇文章,我们讨论谈笑着,但大半时我们祇是在一起。不仅是我们才新婚和相爱,我们已经在一起多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有时候,我们手牵着手,有时我们的膝盖会碰触。这裡面没有性慾成份,这祇是很自然,舒适地,相互瞭解,相处在一起。
珍在读纽约时报杂志,我注视着她。她没有上任何妆,她的头髮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雀斑在她的脸颊和鼻子上,她看起来是让我垂涎的甜美和可爱(当然也很漂亮)。我看着她的脖子上挂着的戒指。想到她就在几个小时前是在做了些什麽,我下面逐渐发硬。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哔哔作响。她看着短信,笑了。“这是瑞。”她读短信,并转了下她的眼睛。“他生气了,我离开时没有给他一个告别的吻。”她发短信给他。
“妳跟他怎麽说?”
她咯咯地笑起来。“我告诉他我给了他一个吻,但他还在睡觉。”
她的手机再次哔哔作响,她笑了,她读着。“他发疯了。”
然后,她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来电显示。她滚动她的眼珠说:“现在,他在呼叫我”,但她显然是高兴。“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她站起来说。“瑞,我与麦克在外面”当她接起电话时,我听到她说,然后走开了。
她站在足够远到我听不见她在说什麽,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她在跟他说话,看上去是这麽有生命力和快乐,完全不同于刚才只是在片刻前,我们坐在这裡看报纸时。显然他们的关係仍然在他们的痴迷期。
自从跟他约会,在她走起路来绝对都有一股特别的轻快劲儿,有这“新关係能量”使得她特别的快乐与有活力。我试图回想当我们刚开始走在一起时。她是否也曾经有如此的晕头转向,对我痴迷?我似乎还记得我们之间的关係是缓慢而稳定,即使是在一开始时,也不会像她与瑞的关係是像火箭飞船般一飞冲天。
她跟他说话,看着是如此的热情和快乐,微笑和热烈有说有笑。她瞥了我一眼,一次或两次,但大多她是专注在她的手机和这个跟她说话的人。在某一刻,我听到她笑着说:“我有戴它!”然后在她更多的笑声中,她的手指下意识的摸着挂她的脖子上的他的戒指。
约在十分钟后,她回到桌旁。脸上有一个大大的笑容,她坐了下来,看着远处。虽然她坐在我旁边,她仍是在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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