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让陈述之满意:“你既然读过书,身手又好,随便找些事做也不至于没地方住。《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非要赖在我这里,我这里这么挤,吃喝也都是寻常的,还得日日扮成瞎子,你到底图什么?”见糊弄不过去,梁焕只好继续编借口。他说得没错,这地方确实又小又挤,吃不好睡不好,还得扮瞎子。若说这屋里有什么好的,那也只剩陈述之这个人了吧。
对啊!他这个人……梁焕抬头望向他,以前看他都隔着布条,还是第一次将他的轮廓看得分明。
他脸颊和眉眼的线条,弯曲的弧度恰到好处,不说气度,只看形状便已是人间难得地工巧。何况他通身如谪仙般出尘,有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不必流盼浅笑,便已诱人得浑然天成。
好看,确实好看。这样的人要是留在京城,将来入朝为官,肯定是风靡大街小巷的传人物,勾走不知多少少女芳心。
想至此,梁焕灵光乍现。
他忽然往前蹭了半步,两手抓住陈述之的一只手臂,又沿手臂一点点往下滑,直到将他的手掌包在中间,紧实而温暖。《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接着,梁焕抬起头用力地一笑,露出一副厚颜无耻的样子道:“陈行离,我对你倾心已久。”一屋子肉夹馍的味道让这话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像是一句玩世不恭的玩笑,在油腻的空气间飘散。
然而陈述之还是被他说蒙了,眼变得迷茫,愣怔地站在原地。
这话说完,梁焕只觉得思如泉涌,后头能跟上无数句。见陈述之没反应,他便握紧他的手,继续信口开河:“我若是个瞎子,就能一直赖着你,一直让你照顾了。我不是想欺瞒你,就是怕我说出口,你再不理我了……”梁焕张口就来,完全不会脸红心跳。
手被捂出了汗,陈述之局促地抽回来,目光落在地板上,压下心中不安,干巴巴地问:“整日眼上蒙块布,此前你都没见过我,倾心什么?”听到他问这个问题,梁焕便心中一喜。《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他没把自己直接赶出去,还愿意深究,那就说明有戏。
这答案梁焕早在方才电光火石间就编好了,行云流水道:“不用看见的!你一直就在那里嘛。你每次背对我的时候,我都透过布条偷看你……要是看到了才倾心,你那么好看,岂不是要说我贪图你相貌了?”见陈述之一直低头不语,梁焕有些慌了,这样说好像更危险……他渐渐从方才的轻佻变为一副可怜模样,低下头小心地说:“对不起啊,我原本想一直藏起来的,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也不敢跟你说。如果冒犯了你……我这就走。”他说着就转身,做出要出门的样子。然而刚迈出半步,就听见身后轻轻的一声:“我没有赶你走。”陈述之仍垂着眼眸,低低的话音像是在自言自语:“真是这样心思,早和我说不好么,何必扮个瞎子。你突然说这话,我从没往那边想过。”梁焕不禁暗暗庆幸,看他的反应,自己是歪打正着啊!
得到这样的回应,梁焕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相比于扮成瞎子,还是扮成对他感兴趣的样子简单一些。
既然嘴上这样说了,那就得见诸行动。他回忆了一下小时候偷看的艳情话本,不就是轻狂浪子么?好扮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