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吻小王子的心口。
萨沙:“……哼!”还算会说话。
一如既往,吃甜的金毛狗崽很没耐心,没等让他亲个痛快,就自己从被子里蹦起来,缠到男人身上要跟他接吻。
……他忘了自己还嫌弃男人亲过他脚脚。
其实他俩吻技都不咋地。
每次都是萨沙莽头莽脑撞上来,然后人间之温柔地吻住他,一起慢慢学该怎样接吻。
小王子蔷薇花一样的嘴唇,滴;所以男人总是一遍一遍吻他,好像怎么都亲不腻似的。
他们接了一个长长的、长长的吻。
克拉克把他放回被子上,手肘撑在小王子脑袋两侧,也不说话,只凝视他。
萨沙被他看得浑身发热,就拿手臂遮住脸,说:“不许看我~~”克拉克低声:“你是我的骨中之骨,,为什么不准我看你?”萨沙知道,“骨中之骨,”出自《旧约·创世纪》,亚当第一眼见到用自己肋骨造出的夏娃,对她脱口而出。
——这句话意味着,他们自诞生伊始,就完全是彼此的生命,永远不可分割。
但他想了想,自己不应当知道身体里有一根男人的肋骨,就故意抿着被吻得鲜红的嘴巴,说:“,喜欢当星星。”克拉克就侧躺下来,开始慢慢给他讲亚当夏娃的故事。
讲到那根氪星肋骨,人间之一只手抚上萨沙的心脏,再从心脏往下移两寸,轻声说:“它在这里。”萨沙:“在小氪的铅心下面。”克拉克一听他语气,就知道小王子大概是记恨着他那句话,不由得失笑,亲他的心口位置。
到现在为止,对他而言。
萨沙的心依然是看不透的铅。
这颗铅心,终有一天,人利器,也可能会变成只为他盛开的玫瑰花。
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
他想试着等等看,用他灵魂里已经所剩无几、之子的温暖,去把这颗心慢慢捂热捂软了。
然后向他一个人打开。
男人起身,又要去睡沙发。
超级黏人的金毛狗崽,用手揪住他卷毛,不让他走。
于是他只好忍住自己那点小心思,变成一个暖烘烘的人型狗窝,让萨沙团在自己怀里睡。
萨沙团得很爽:【哎呀。金窝银窝,都不如我爹给我盘的狗窝。】他等克拉克睡了,又回到不知道为什么在骑个小破自行车的黑蜘蛛身边。
给他也盘了个猫窝,这才放下心来。
末了又去敲佩铂,跟她详细说了小蜘蛛的情况。
他觉得托尼2号——不,是真正的托尼爸爸,会开始做些什么的。
然后一抬眼,看见挂在墙上的披风。
他很喜欢克拉克鲜艳的红披风。尤其在阳光底下飘扬的样子,薄薄的鲜红布料透着光,这让克拉克看起来像天一样耀眼。
萨沙小心翼翼从男人怀里钻出来,抱着那一大团有点暗的披风,跑到卫生间里,打算给他爹洗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