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贩们还在做生意,但很难等到一个客人。
安德森公爵站在城堡主殿的台阶下,打开了匆匆从他领地赶到圣城的仆人递来的信。
寄信的人是罗塞领主,曾经是安德森公爵远房侄女的丈夫,不过侄女嫁过去不到两年便身亡,不过罗塞领主一直没有放下这边的关系,便也一直没有妻子。
他宁愿当个鳏夫,也不愿意放弃这层关系。
对安德森公爵来说,这人就是自己座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在安德森家族权利顶峰的时候,那几代的公爵,走到哪儿去都要被叫一声大公,大公并不是所有公爵都能拥有的称呼,它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低于国王,高于公爵。
正因为当时他们是执权者,所以才能拥有这样一个称呼。
安德森公爵一直想恢复家族的荣光——他并不觉得自己比祖宗们差。
他的爵位是从祖母那传到他手里的,作为曾经执掌政权的女公爵,不说其他祖宗,这位祖母就像一座大山般压在他头上。
他不想让子孙们认为祖母把爵位传给他是错误的决定。
所以这一刻,他被彻底激怒了,他紧捏着拳头,羊皮纸被他紧紧攥在手心里。
他的二儿子率领军队攻打一个以商人为主的城,竟然都输了!
安德森阴森的低下头——死了还好,没死,成了俘虏,那丢脸就丢大了!
死了没什么,战都打过败仗。
但被俘了,那他们家的脸就真的丢光了!
哪怕再疼爱儿子,他也是公爵,是安德森家族的领头羊,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先为家族考虑,而一个孩子,并不能跟一整个家族比。
更何况,他不止一个孩子!
他的长子是他属意的继承人,沉稳认真,从不逞强,会审时度势,他的四女儿,天生聪明,能够举一反三,如果长子出现意外,四女也能接过他手里的担子。
至于其他孩子,儿子刚过十二就被他送去了圣院当骑士,女儿都被他嫁了人。
安德森自认自己不是蠢人,他必须要把家族交到最有能力的孩子手里,才能让这个家族永远辉煌。
“告诉他。”安德森公爵是从齿缝间挤出的这句话,“就说奥斯顿已经死了。”仆人吓了一跳,下意识道:“公爵大人……”安德森声音提高了一些:“我说,我没有打了败仗,还被俘虏的儿子!”仆人连忙应是。
安德森这才说:“他的请求,我答应了,我会秉明王后,到时候会派兵过去,保住……那个……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