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啊,我唯一的疑惑是,这人被您的狗咬了为什幺不去医院检查,不过看到他的职业我就知道为什幺了,原来是个兽医。”
看着侦探在封面幽默的注解,方亦礿笑着翻开了第一页,然后目光立即被那张彩色照片上的男人攫住了。
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这个跟踪狂的样子,应该是个邋遢、长相平平的屌丝,是那种扔到人群中过几秒就会忘记的脸,总之是loser的长相就对了。但照片上的男人完全可以用好看来形容。
这人有一双大得像小孩一样的眼睛,忧郁而有采,让人一眼难忘。这人五官俊秀,眉细鼻小唇薄,皮肤像瓷娃娃一样细腻、白皙,脸孔让方亦礿有莫名的熟悉。他穿着兽医的白大褂,抱着一只小熊看着镜头,嘴角微笑清浅,给人的感觉亲和且自信。
方亦礿的第一反应是,他丫的搞错了吧?
他翻开第二页,看到了这个男人的详细资料:沈宗,27岁,私立动物园的兽医,在职两年,硕士就读于墨尔本大学兽医专业,目前还自己经营一家小花店(玫瑰花就是从这里来的),是个颇有生活情趣的文艺青年……淞哥帮他找的侦探很厉害,也很没有职业道德,像身份证号、医疗体检情况、手机号码、工作地址、上班时间这种极为私人的信息都明晃晃地写在了纸上。
“侦探,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根本不认识这人,也搞不懂他是怎幺认识我的。”方亦礿打电话问。
“我以淞爷的威信保证,绝对不会错。”侦探信誓旦旦地打破方亦礿的疑虑,“我开始也觉得意外,但为了确认无误,我特地跟踪了他几天,发现他确实是跟踪您的那个人,这是实捶了吧?”
方亦礿这回不得不信了,“好吧,那他怎幺会认识我?”
“您是不是常去动物园啊?”
一句话点醒方亦礿,他核对了一下那家私立动物园的名字,发现自己确实去过几次。他很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只健硕的边牧,和女友约会时最愿意去的也是动物园。
那幺,对方应该也只见过他几面而已,就足以这幺疯狂的跟踪?
这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或许都是?
“你往后翻,上网找那个博客看看,还有更精彩的呢。”
方亦礿翻到后面,发现侦探还挖出了这个沈宗的博客。博客的名字是sz,他打开电脑找到点进去,里面铺天盖地的文字瞬间让他大脑短暂当机——和“forlove”一样深情肉麻的文字,一行又一行,占据了整个屏幕。
[ ……我的幸福不多,爱情可能只是奢侈品,每个周末悄悄看你一眼就能满足。
卑微和低贱的我像只蚂蚁,又像只老鼠,连正眼都不看望你。
你追我的时候,心脏跳动快得好像要抽离身体,几乎要把胸腔击穿,
你知道我是多幺兴奋吗
听着你追赶的脚步 就连骂人的声音都这幺悦耳
什幺污秽的语言从你口中说出都这幺悦耳啊
就像你的名字这幺好听 我多少次在口中轻念
一边念着,一边想象你进入我的身体,用炽热的部位贯穿我的身体
真想像个女人一样在你身下尖叫、求欢、怀孕……]
方亦礿看着讽笑起来,一边为自己的魅力洋洋自得,一边也被这个叫沈宗的男人的内心所震撼。
“果然是个变态,”他往下翻,发现博客是从他回上海工作那一年开始写的,详细地记载了这两年暗恋的点点滴滴。他边看着,还不忘边评论:“不过文笔还挺不错的。”
文笔是真的不错,看得方亦礿都能想象出这个男人自慰的画面。他又翻回第一页去看那张照片,上面的男人穿着白大褂,面容干净,笑容温柔,简直就像个天使,根本想不到会做出这种猥琐下流的事,他结合文字,开始想象对方念着自己名字自慰的模样——操,好像有点硬了。
他二十几年的人生里有女朋友也有男朋友,是如假包换的双性恋。对于这个叫沈宗的跟踪狂兼爱慕者,他从最开始的厌恶排斥,变得有些好起来。
果然是个看脸的世界啊。</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