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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朴珍16岁,辍学外出打工,两年的打工经历让她深刻意识到世界的残酷与现实,她选择了像现实低头,灰溜溜的回了家……
可是她回到家,面对的是满脸慈的父母外加一个已经两岁的弟弟。
她深受打击,父母怎么能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给自己生了个弟弟呢?
可是弟弟已经来到人间,她也不可能掐s他,这是犯法的,不管她多么怨恨,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从那年开始,暑假寒假以及过年她再也没有回过家,父母急了。
他们一直以为她在弟弟出世前,发下的誓言是只是一时冲动。
她当时说”我和这个胎儿你们选一个有他就没我。”
他们选了胎儿,她想原来有了儿子有没有nv儿也就没什么了。
幸运的是她父母以前闹离婚的时侯,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她母亲把唯二的两套房子全都转移到了她的名下。
他们开始打亲情牌甚至带着两岁的弟弟特地到了她工作的城市。
看了亲弟弟又如何呢?
她没有一点感觉,甚至无法抹去心中对他潜意识的憎恶。
他们开始急了,发动亲戚朋友一个一个游说,要求她把两套房子都还给已经不会离婚的父母。
再后来是要求她还其中一套大的。
最后变成了只要她还一套小的就行。
她一套都没有还。
她是怎么说来着?
哦,对了。
她说”感谢国家的法律,写到谁名下的房产就是谁的,就算亲生父母和弟弟,在我s之前也没资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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