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屁。”
从小到大,他可曾受过这样的气,一句重话没听过的人,乍被人又是泼冷水又是臭骂,落差感突破天际。
一张脸堪比调色盘,咬牙切齿的样子,真是难看死了。
莫叹尘皱眉,抬脚便要离开。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明朔一把子挥开两个两百多斤重的宝塔,“莫叹尘,你给小爷站住。”
手才将将搭上女人的肩膀,胳膊处就传来脱臼的声音,妈呀,痛死小爷了。这不算完,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竟然过肩摔把他拌在地上躺着,穿白色高跟鞋的右脸踩上他的胸膛。
她并不着急收拾脚下的小鬼,而是朝保镖使了个眼色,东西两道隔间门密合,包间里发生什么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再敢在我面前放肆……”女人的脚朝下移到他的裤裆,面无表情地威胁道:“废了你。”
“你敢!”小霸王气得脸红,长腿扑腾着要跳起来,谁知女人真的踩重了些。
“你看我敢不敢。”
人是云淡风轻地走了,明朔坐在地上,盯着微隆的裤裆,觉得自己简直丧心病狂,被那女人又骂又作贱还能有反应,肯定是因为他没碰过女人开过荤的后果。
不行不行,一定要快点找个女人尝尝鲜。
不知这事怎么被明大帅知道了,当即嘲笑好几顿明朔堂堂七尺男儿不及一个读书丫头,看来这儿媳妇他是选对了,就是要比混小子狠,降得住他才对。
可恶,喝过洋墨水的女人就是比一般女人蛮横。
她那么凶,又那么不讨喜,怎么可能会让她做他媳妇儿。
他的媳妇,必须温柔,必须爱笑,必须说一不二。
喏,眼前这一位就可以。
“爷,你看这样舒服吗?”坐在茶桌上的旗袍女人一边用光裸的秀足踩揉着陷在沙发里的男人的下身,一边扯开胸口的盘扣要拉明朔的手去放。
明朔有点心烦,自从登瀛楼一别,连着好几天脑子里都是那女人的影子,光滑洁白的小腿,新漆皮的高跟鞋,踩在他身上时的悸动,甚至想一想,他心里仿佛还残存着那丝丝感觉。
可好,旗袍女人一出声就打断了他的臆想,手唰地收回来,拂开女人的脚,拾起一旁的衣裳就要走。
还缺点什么。
旗袍女人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这位小霸王,急匆匆地拉住他的衣袖:“别走啊,明大少,可是我哪里做的不好,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
他停顿了下,扫到桌下的红色高跟鞋,跟中邪一样说出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那你,穿上高跟鞋,踩我,记得踩重点,最重要的是,表情要冷一点,凶一点!”
“啊?”旗袍女人惊讶地看着他。
其实刚冒出第一个字,他就后悔了,可开弓哪有回头箭,他只能硬着头皮重新坐下来,恼火地催道:“愣着干什么,麻利的。”
“哦,好的。”
不对,脚踩的不对,表情也不对。根本没有反应好吗?
明朔心塞,没有性致的媳妇再温柔听话也不顶用啊。
他像个变态,明明莫叹尘那么粗鲁彪悍的对他,他还想着她,明贺,你儿子怕是个怪胎。
……
明大少第一回在女人面前露怯,全算李月楼的功劳。
李月楼是李委书记的独苗,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俗话说老鼠闻着味儿就过来了,他俩就这样成为狐朋狗友。
听说明朔整日为一个富小姐操心,李月楼特意找个姑娘陪少爷在登瀛楼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