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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
接下来的事情就如同电影一样了,我被带到一间办公室里等着被单独问话,等来的却是一位熟人,那个在平城第一个见到我的人,马警官。
他一进来就以指压唇不让我出声,接着公事公办的对我说,“我们刚刚调出街上的监控,很遗憾那个位置不是很清晰,不能有力的证明你的无辜,好的一方面是盗窃犯的影像很清楚,我们正在大力搜捕中。”
我不错眼珠的看着他,不能不意外他出现的这样毫无征兆,看来这戏剧化的再见不是单纯的巧合那么简单。
果然他很快以眼示意我看他推过来的一张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六”字。
我惊讶的抬头看他,倒不是这个字代表的含义让我惊讶,是他此刻亮出身份来让我有些应接不暇,就那样呆呆的望着他。
他冲我点点头,又推给我一张字条,第一行写着,“哭诉你的委屈。”第二行写着,“你身上有监听器。”第三行写着,“按我说的做。”
我再次抬头看他,低声絮叨了几句“我是冤枉的”便匆匆在纸上写下,“我要见他!”
他瞥一眼我写的字,摇摇头说,“失主一口咬定你是同案犯,我们只能立案侦查,虽然证据不足也要扣留你,最好通知一下家属。”
“没有可通知的。”我边说边抓过纸条,飞快在上面的写下“必须,马上,孩子!”
他看着我再次摇头,说,“那好吧,在记录上签个字去看守所吧。”然后提笔写道,“他只要你安全。”
简简单单这六个字,让我的心滚烫起来,如同孕妇看到手术单上写着保大人的同意书一样,欣慰,感激,难过,悲壮交织了在一起,不由的大颗的泪滚了出来。
看着我的泪一滴一滴落在那几页纸上,他塞给我一包纸巾,“好了,别哭了,最多15天,说不定明天那小偷就能归案,你就清白了。”
那明显也不是一包单纯的纸巾,里面硬硬的有东西,既然这样给我就是不想让我拿出来吧,我抽出一张擦了擦鼻涕眼泪,然后问,“警官,我能去趟卫生间吗?”
“当然。”他微微合眼表示认同,然后出门招呼女警陪我去卫生间,我便理所当然的吧那包剩下的纸巾装进口袋里。
到了卫生间封闭的环境里,我迅速的打开那包纸巾,里面放着的是一把小小的钥匙,钥匙上还粘着一张不干胶字条,极小的几个字“体育中心游泳馆39阅毁”。
我仔细的看了三遍那张字条以后,把它自钥匙上撕下来丢进厕所里按水冲走,然后又把钥匙塞回纸巾包装好,才开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