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下走的时候,玉嫂还差点滑倒,幸好抓了下刘旭的肩膀。
站在小溪边,看着那清澈的流水,长有苔藓的石块,垂入水中的长叶子,玉嫂眼睛就睁得有点大。
跟喧嚣人多的城市比起来,玉嫂还是喜欢大自然,尤其是这种充满生命力,但又不会喧嚣的地方。
上次去铁头村避难,玉嫂原本是想跟刘旭柳梦琳他们去溪里或者田里的,可因为来了月事,玉嫂都不敢下水。
蹲下身,玉嫂就捧起清水。
“不能喝,这一带经常有村民取水打农药。
”“没喝。
”盯着那只在掌心游来游去的小蝌蚪,玉嫂笑得非常甜,梨涡尽显。
看了片刻,玉嫂就将求生欲望很强的小蝌蚪放进了水里。
见刘旭已经往上游走去,玉嫂就急忙跟了上去。
刘旭也不知道这条小溪到底有多少个年头,但他挺喜欢这条小溪的。
不是因为曾经跟玉嫂在这里抓过螃蟹,是因为这条小溪大石块非常多,树藤还交错着从上方垂下,加上两侧长着半人高的茂密杂草,所以当身处其中时,就会让他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而且呢,这条小溪的小瀑布非常多,落水声不绝于耳,更会让刘旭觉得自己跟玉嫂到了世外桃源。
担心玉嫂摔倒,刘旭还特意扶了玉嫂一把。
片刻,他们就来到了十五年前那个抓螃蟹的水域。
这片水域水流非常的缓,水深基本上都是到小腿。
加上脑袋那么大的石头很多,所以就成了螃蟹栖居的圣地。
大家都说螃蟹横行霸道,但事实上它们都非常胆小,都喜欢躲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所以泥沙石头之间的缝隙就成了它们的最爱。
站在有些清凉的水里,玉嫂就眨着那双比溪水还来得清澈透明的眼睛看着这片水域,更是被偶尔从脚边窜过去的小黑鱼给吸引了。
这些小黑鱼就比葵花籽大一点,显得有些不起眼,却是溪水干净的证明,也为这片水域增加了生机。
“旭子,没有水桶装螃蟹。
”玉嫂脱口而出,“那抓到了螃蟹往哪里扔啊?”这确实是个问题!之前刘旭只希望让玉嫂悲极生喜,压根就忘记了自己还要找个地方放螃蟹。
所以看着这片充满生机的水域,刘旭顿时皱起了眉头。
刘旭不是圣者,他可不希望将抓来的螃蟹又扔进了水里。
而且啊,他是打算晚上当下酒菜的。
想了片刻,眼前一亮的刘旭当即把衬衫脱了下来。
玉嫂是站在刘旭斜后方,所以当她看向刘旭时,她就看到了刘旭那健壮的胸肌,这让仿佛在偷窥的她都有些不好意思,她就急忙扭过头,有些尴尬地盯着成群结队的小黑鱼。
扣好纽扣,将两个袖口以及下摆打结后,刘旭就道:“临时麻袋。
”“那衣服会被弄脏的。
”“那你洗的时候多倒点洗衣服吧。
”“被钳子弄破了可咋办?”“打个补丁,说这件衣服是抗战的时候祖传下来的。
”听罢,玉嫂都有些哭笑不得。
但现在在情况下,确实只能拿刘旭的衬衫当麻袋了。
既然已经有东西装螃蟹了,那么自然就该开始抓螃蟹。
因为呢,这溪水其实就是泉水,非常的清凉,长时间让双脚浸在其中很不好。
尤其是当太阳下山后,溪水将会变得非常的冰凉,更不适合长期泡着。
螃蟹胆子小,所以在搬动石头的时候要尽量轻一点。
这会儿,站在离刘旭有两米的水域的玉嫂正弯下腰,并小心翼翼地将身前那块石头慢慢地拿起来。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