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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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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又滚到了床的边疆,要不是暮雨揽着我,恐怕我得掉床底下去。这床大了也不好,我滚得太放心了,以至于忘了警惕,我宿舍里的小床就不会,因为我翻个身都得提防着变自由落体。

起床时暮雨看我的眼有些不对劲儿,要笑不笑的。终于,我在洗漱时明白了其中的缘由,镜子里的人青白的皮肤表面布满暗紫色的吻痕,胸口、脖子,甚至耳后,比昨天加之于暮雨身上的有过之无不及。

我正郁闷着,已经收拾妥当的暮雨靠在浴室门口,淡淡地说道,“昨晚,跟你男朋友还蛮激烈的”

于是,我从他的欠扁地姿态得知他根本就是故意的,这根本就是报复。

我气得一时接不上话,牙刷都快被我给掰断了。这个小心眼儿的人太记仇了吧不就是调戏了你一下儿么,至于么可是鉴于我之前的所作所为也不是那么占理,我只好用各种眼瞪他,结果,他最终在我威力强大的眼儿下屈服赔礼道歉不是,这混蛋只是过来将我按在浴室的墙上里里外外舔过一遍,直到我们都呼吸困难,直到俩人的身体状态都不允许我们走出门去。

后来,我俩达成共识亲,可以,吻痕什么的,就算了吧,毕竟,这不是冬天,毕竟,我们还是要出去玩儿的。

当然聪明如我,为已经造成的现状了补救的方法。

从眼镜店出来,我和暮雨对视一眼,都满意地点点头。我俩配了店里最大号的太阳镜,整张脸被遮起来一半儿,就算是我妈恐怕打冷眼儿也认不出我来。暮雨带上眼镜显得更酷,背着包不声不响地跟电视里演得那些杀手差不多。这样我俩就坦然了,你管我身上是吻痕还是人体彩绘,反正你看不清我是谁。

我们去了当地比较出名的一个大型游乐场,那里最有特色的项目就是滑沙,坐在特制的木板上从高高的沙堆冲下来,感觉还挺刺激的,还有其他一些常规的游乐项目比如高空缆车、丛林火车、碰碰车、旋转木马、疯狂洗衣机什么的,所有的项目里,我最钟情的还是摩天轮。之前跟去吴越北京欢乐谷玩的时候,我就坐在摩天轮上不肯下来,吴越鄙视我说我一个大男人如此少女情怀真是让人受不了。

喜欢一个东西往往都是没什么原因的。当我和暮雨在摩天轮的最顶端停住的时候,我照例把头探出窗外,大喊一声,“啊,祖国,我爱你”

暮雨只是扯住了我的衣角,大概是怕我翻下去。于是,我更声嘶力竭地冲着远处喊道,“韩暮雨,我爱你”虽说这戏码老套,可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这么干,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痛快地朝着广阔天地、芸芸众生喊出这话,而无忧无惧。

我沉默下来。

暮雨从背后抱紧了我,头搭在我肩膀上,他说,“安然,我爱你。”

轻声地,就可以盖过所有歇斯底里的呼喊。

任那三个字在心里层层回响,我抬头看看像是近在咫尺的天空,忽然明白,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在这个地方表白,原来,这里是如此的接近明。

我转过身面对他,特自信地说“必须的”

他点头,“恩,必须的。”

下午的时候有个鸟类表演,我跟暮雨也转悠累了,便跑过去看,顺便休息。表演中间有这么一个环节,就是训练员说他家鹦鹉认识钱的面额大小,观众们可以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钱挥手,鹦鹉会拣那些面额大的飞过去,跟人说声谢谢之后把钱叼走。当然,叼走就不会再还回来了。

切,这不是变相跟观众要钱么我异常地鄙视,不过,我看周围很多人都拿着钱在那里挥手,于是我也从包里掏出张百元大钞举起来,还扭头对暮雨说,“唉,我看这么多人都拿佰元的,不知道那只傻鸟儿最后会选谁”

结果,暮雨看着我就说了一个字,“你”

我回过头时,那傻鸟儿已经扑棱着翅膀飞到我面前了,它停在我胳膊上,生硬地说了句谢谢,然后就要叼走我手里的粉色大钞。

那是一百块啊,被它叼走不是剜我的肉吗结果我还没来得及收回手,暮雨先我一步把那一百块抢过去,几乎是同时的,塞到我手里一条真空装的牛肉干。

那只鹦鹉看目标被偷换了,也有点蒙,估计是之前它没遭遇过这么无耻的观众,不过最后,大概出于聊胜于无的心态,它还是把牛肉干叼走了。

那只傻鸟儿是带着全场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飞到我手上的,结果这招偷梁换柱也是在全场观众的目光下惊悚上演,所以,调戏了鹦鹉后,我们还被大家伙儿附赠了各种各样的鄙视。

为了亲钱,我是不在乎的,暮雨就更别说了,人家根本就没感觉。唯一让他不爽的是,那只傻鸟儿在我手臂上抓出来两条红肿的印子。

谁让咱调戏人家呢这就是报应啊。

、五十五

反正时间还早,出去了也没有特别想玩儿的项目,所以散场的时候,我们仍留在了场馆休息。随身带的水喝完了,暮雨出去买饮料。

他刚走一会儿,俩小姑娘凑过来,看着像是高校的学生,画着淡妆,一人背一大旅行包。她们说她俩刚到游乐场没多久,很多项目都没玩儿,拿着手里的套票装模作样地问我某个项目有没有玩儿过,好不好玩,排队的人多不多之类的,很明显的搭讪。这种事儿我之前也没少干过,由于长期受吴越猥琐行径的耳濡目染,我自认本人搭讪的功夫比她们俩要高明,而且凭着本人玉树临风的外形,基本上那是一搭一个准儿。我qq上的很多好友都是这么来的,不过,这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现在我一铺心思的喜欢暮雨,别说俩眼线都有点被汗水晕染了的小丫头了,就是个天仙我也不带动心的。见识过暮雨那种恰到好处的硬朗沉净的隽秀,那些柔曼温软的巧笑倩兮对我而言实在是没什么吸引力。

不过小姑娘诚心诚意地搭讪,总不好做得太绝。

我好像认认真真实则胡说八道的给她们简单介绍了一番,骗得人家小姑娘眨着不知道真假的长睫毛满眼感激。

反正无聊,我有一搭没一搭回答她俩各种幼稚的问题,说着说着就发现俩小丫头同时齐刷刷地望向我身后,我回头,暮雨正拎着两瓶水面无表情地走过来。

暮雨把水递给我,对那两个小女孩热情的目光回以完完全全地无视。

不是我自夸,像我这种级别的帅哥并不常见,更别说暮雨这样的了,所以我很能理解她们捡了大便宜般的两眼冒光和相顾奸笑。

那俩人又开始把话题引向暮雨,于是我便没有办法心平气和地跟她们扯淡了。即便暮雨根本一句话都不搭,架不住人家自来熟啊。萍水相逢随便扯扯没啥关系,我也不是什么古板的人,可是觊觎暮雨那就犯了我的大忌了。

随便搪塞两句我们便要起身,谁知道人家拉着我问接下来要去玩什么项目,我还没开口,暮雨说道,回酒店。

他显然是有点不高兴,一个人拎着包目不斜视地走也不理我。

吃醋,绝对的。于是我当着他的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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