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她也一直略略注意着会不会有盛淮南这个人的消息,曾经以为会成为同班同学,可是他升学考试马失前蹄,成绩只是过了振华的录取线,并没有进入尖子班的资格。更多小说 ltxsba.me她曾经暗地里骄傲了好一阵子,甚至妈妈在别人面前夸口的时候也觉得她很争面子。不过,没想到,他的出场让她有种自打耳光的难堪,甚至不敢想象妈妈来开家长会的时候看到那张单子上面的三个大字和触目惊心的成绩,会是什么想法。
但是,不这样出场,就不是那个让她执念11年的人了。
期中考试之后她的同班同学都对这个人议论纷纷,她的座位靠着窗,倚在窗台上发呆的时候,清楚地听着后桌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谈论着他。现在她已经想不起来那两个女生陶醉而略有羞涩的样子了,然而她们的声音她仍然记得,甜腻刺耳,发出“盛淮南”这三个音节的时候,把结尾的“南”念的骄傲明朗,又那么温柔暧昧。
一旦你第一次听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和事迹,他就会从此频繁地出现在你生活中。然而对于洛枳来说,怪的是,他是她隔壁班的同学,她不停地听到他的传言,却从开学就没有见过他。她想,也许见过的,只是她不知道那是他,毕竟,谁会知道五岁的孩子长大了什么样子。然而那些女孩子都说,他很好看。如果她们没有撒谎的话,那么洛枳相信,她应该是没有见过他的,因为她在这所学校里看到的大多数男孩子,都不怎么样。
期中考试之后的几个星期,这个人的名字和消息都不再需要她刻意留心了,盛淮南三个字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谈话。
比如经过篮球场的时候听到别人大声喊“盯住盛淮南”,她却心一慌偏过头去故意不看球场。
比如后桌的女生说,语文年级小测盛爷排他们班倒数第三,古诗词一个空都没有填,代课的语文老师拎着卷子大声问,谁是盛淮南,还想不想考大学了
比如她同桌午休时候看完篮球联赛决赛回来说,三班赢了,拿冠军了,他们班同学把盛淮南抛到空中,可是落下来的时候没接住。
比如新的一周她串组坐到门口附近,听到一群男生喧哗着路过,一个女孩子大声地喊着,邹晋龙盛淮南你们俩这周值日还来这么晚
又比如,她们班主任在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总会叹一口气,好像自己班期中考试总成绩第一的风光都被三班那个学年第一给盖过去了。
不知道是哪一刻起,洛枳的脑海中有了一个清晰的愿望,或者说,短期理想。
她暂时不要见到这个人。
她很少走出教室,生怕一不小心就遇见了。即使像是篮球场边听到别人喊这个名字,她也会下意识侧过脸躲开。
期中考试一结束,她就开始疯狂地学习。把书桌收拾的整洁有序,书包挂在椅子背后,书桌里面塞满了练习册,桌面上只有一个乌龟笔袋,善良无辜的眼睛亮亮的,看着她沉默地做练习册,一本接着一本。
高一的洛枳,在别人的眼里是一个一天说不过五句话的女生,如果要形容,只有四个字,简单干净。简单干净的衣服,简单干净的马尾辫,简单干净的表情,简单干净的语气。
说白了就是一片空白。
她的疯狂努力并不和偶像剧中的平凡女主角一样,为了和家世显赫的男主角平等相待而努力闭关修炼,一个月后一出场就艳惊四座她还没有见过他,谈不上爱慕。
其实说到底,她是胆怯的。
那个美好的小男孩,一直是和蔼善良大方友好的,她清楚这一点。尽管漫长的时间里她追逐着这一点幻象,把他当成假想敌,用不平忿恨来驱赶着自己,却仍然没有忘记那个无辜纯良的笑容。她把自己包裹在浓浓的恨意里面,因为仇恨比宽恕和爱要来的轻松直接,给她活下去的源源不断的动力,每天早晨醒来,都有重要的使命感。
如果没有一个人来恨,她可能都懒得活下去。
然而终于雄赳赳气昂昂地考进了振华,跟这个人走在同一个校园里,每天都有遇见的可能,她却忽然胆怯了,竟然有种荒唐的近乡情怯的感觉。何况,这个人的名字风风光光的一出场,就把她这么多年自以为是的努力和骄傲贬的一钱不值。
很简单,她怕了。
她不是没有幻想的人。有的时候就是执着于某种场景和感觉,念念不忘。
所以她绝不会特意去探寻和遇见,她只是期盼,上天能再给她一个和五岁的时候一样美丽的并非人为的际遇。比如,某天在隔壁班,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时候,爆发出一阵惊呼快来看啊盛淮南,这次考试这个女生的分数比你高,你认识她吗,她是二班的。
然后某天在走廊里面,别人就会指着她说就是她,洛枳。她回头的时候在一群男孩子中看见盛淮南,和她认识他的时候一样干净好看的盛淮南,她会朝他笑笑,用她最好看最骄傲也最平静的笑容,然后转身回到班里面,把一颗心彻底地按到水底下去。算是一个告别,了结了一切。
人总是需要一些仪式的,仪式给人庄重感和宿命感,给人信心。
没有人会理解她这种莫名其妙的执念想象中那样平等的相识是多么的重要。
可是老天不会给她任何希望。
期中考试之后的第三个星期,她就遇到了他。
情深说话未曾讲
11月4日。
天气已经很冷了。她穿着最喜欢的灰色长款毛衣,外面罩着卡其色的短外套,像只要过冬的动物。站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遇见了在隔壁班的一个小学同学,打了招呼,但她始终想不起来对方的名字。
同学说,你等什么车
她说,114路。
同学刚要开口说什么,眼却扭过去盯着她的背后。她顺势回头,耳朵边已经传来了同学小声的尖叫,天,盛淮南。
其实她想赶紧扭头不要看的,为了她心理面念念不忘的“初次遇见”。可是,那个人太显眼,她甫一转身,就不可能看不到他。
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围着灰蓝色围巾背着黑色nke书包的背影,高大清爽,落日余晖淡淡晕染着他的左半身,右半身留在阴影中,好看得就像、就像她发现自己的万能类比法失去了效用。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她希望那天阴天。无论是五岁还是十六岁,阳光都帮着他蛊惑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