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莫占做好“人为食亡”的准备爬树时,一只不知何时出现的小动物吸引了莫占的注意。
一只长相类似猞猁的生物,正趴在树下盯着自己看。
说它“类似猞猁”,是因为在莫占的印象中,并没有见过黑毛白斑的猞猁品种。而且小家伙只有二十多公分高,要不是标志性的耳壳和笔毛,莫占差点就把它认成猫了。
一人一兽大眼瞪小眼互瞅了半天,最终还是莫占先选择了鸣金收兵。俗话说得好,猫有虎性,人类碰到体型大点的野猫都犯怂,和猎豹四六开的猞猁还是能不惹就不惹比较好。万一惹了一只小的招来一群大的,这荒山野岭的可就够自己喝一壶了。
莫占面对着小猞猁(伪),脚慢慢向后挪,努力表达着自己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可对面似乎并不在意,爬起来舔舔自己的爪子,“蹭蹭蹭”地爬上了树。
正午的阳光穿过细密的树叶,莫占眯着眼用手遮在眉弓上,隐约看到小猞猁在树冠上钻进钻出,每次停下不久,都会有一个柄被咬断的面包果“噗通”掉在地上。
莫占克制住当强盗的冲动,咬牙看着橄榄球大小的果子在地上滚来滚去。
如果它能听懂人话,好想让它给我留几个啊……
莫占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还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小猞猁从树上敏捷地跳下,将面包果的茎柄全部咬在嘴里往远处拖。
也许是背后渴望的眼光太过炽热,猞猁没走多远便停下了步伐,用前爪扯掉两个面包果,用后腿把面包果踹到了莫占面前。
小家伙全程用屁股对着莫占,没有一次回头。
莫占甚至能人性化地脑补出嫌弃的表情和语气:“嗟!来食!”。
……好像被动物施舍了,而且我还很开心。莫占弯腰捡起黄绿色的果实,一脸木然地往河边走去。
在撩起清水冲洗面包果时,莫占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脸。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惨不忍睹”:脸上有黑(土)有灰(灰尘)有绿(树叶汁),完全就是个逃难的。
不过在洗干净后,莫占的心情马上就阴转晴了。
水面上,银发青年的脸轮廓硬朗,眉弓凸隆眼眶深邃,略微上翘的眼角带着攻 看好看的○小说就 来.o rg击性但并不至于锋芒过盛。加上高挺的鼻梁和小麦肤色,让青年的整体气质显得相当的硬派,可张嘴时隐约露出的小虎牙又透着年轻人的俏皮。
散发着男子气概的面庞让莫占非常满意。要知道,上辈子的娃娃脸和无辜的下垂眼一度让自己在糙爷们遍布的警校里相当惹眼,让喜欢低调行事的莫占头痛不已。
然而,即使毕业了也无法例外:刚进公安局时,一部分前辈把自己当弟弟疼,另一部分满脸鄙夷地认为自己是官二代走后门来混资历的。直到莫占在某次抢劫案中孤身一人撂倒了五个劫匪,才好不容易扭转了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
太阳的暴晒下,身体似乎也开始有点发痒。莫占干脆站起身走入水中,一边擦洗身体一边重新“认识”自己。
乁字型的角和暗红色的眸子昭示了魔族的身份,精炼的身体没有一丝赘肉,厚实胸肌八块腹肌该有的一样不缺。宽肩窄腰大腿修长,如果没有胸腹上大片图腾模样的黑色纹身,当个模特没啥问题。
不过,身高好像……有点矮?
嘛算了,本魔还年轻,还会长高的。
莫占心情复杂地摸着结实的腹部。自己上辈子拼命练都只有六块腹肌,这副身体鬼知道躺了多久还如此匀称,只能用天赋异禀来解释了。
“咕噜。”
胃部的愤怒抗议让莫占回过来,把面包果仔细掰成四份,开始生火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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