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酒乱人心,就不要了,问你一个问题。”
周墨看了看金币,没有直接收下,说道:
“先问吧。”
近卫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观的白牙,和一双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长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气质。周墨认得他,是两名皇子近卫的首领之一,秘银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们这些常年在皇宫值守的近卫,对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给我说说,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周墨心中微凛,直觉告诉他,这个近卫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为什么,但还是觉得要防上一手,当下说道:
“除了一些穷疯了来搏富贵的荒野猎人外,就是那些穷凶极恶,无处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这里的可怜虫;还有就是被家族抛弃了,或者惹了麻烦不得不来一遭的贵族了。要富贵的,要命的,一共两种人,恰好这两种人哪里都有不少,不是吗?”
近卫摇了摇头,一幅很有兴致的样子接着问道:
“不一样,不一样,不说那些罪犯,就说那些贵族们,平常我们见到他们,都是前呼后拥,高贵无比的样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贵族却从未见过,虽然猜的出来,沦落到这里的贵族大多肯定是无能之辈,但总有像那头黄金雏狮样的例外吧。”
听到近卫如此问,周墨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那人只来过酒馆一回,用一根黑铁狼王的獠牙换了一杯帝都风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整个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兽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时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贵族的优雅贵气,周墨还以为这是哪个躲在荒野中,积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将金币推了回去,说道:
“小弟来这也不过一年,所见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说真的,今日一见黄金雏狮的威风气度,着实开了眼界,真没见过第二个有那般气质的人。”
近卫有些失望,但是还不甘心,继续问道:
“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在这小镇中喝的人多吗?”
周墨摇了摇头,答道:
“倒是不多,只有那些帝都来的贵族子弟,在最开始几天才有这个闲钱。”
近卫用手指敲了敲红胡子新做的黒木柜台,实木的桌面硬是被敲出了“咚咚”的闷响声。他有些不耐烦了。
“难道就没有在荒野混的好的,来尝尝新鲜?你这里不只收金币吧!”
周墨可不想惹恼一位随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银生命,指了指在酒馆角落畅饮的红胡子大叔,说道:
“那些荒野中活过两年的老手我可镇不住,都是红胡子大叔接待的,你这可问错人了。”
近卫有些失望,想要转身离开,但在离座的刹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嘿嘿,一年前来的,调酒的本事在帝都我都未见过,如今又如此推脱,嘿嘿!”
近卫笑的奇怪,话说的也奇怪,似乎在低声自语,又似乎在说给周墨听。
“客人是荒野巨人阁下接待的,但是这帝都风情总是小兄弟你调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只要见了一面,是没人会忘的。”
这句话入耳,又沟动了周墨的记忆,的确,那等人物见过一面,终身难忘。
蓬乱的头发,似乎多年未剪,几乎遮住了面容,但是在喝酒时撩开头发,周墨惊鸿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周墨只以为是小说家言,艺术加工而已,但是见过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虚。
身材魁梧,不是红胡子大叔那种魁梧,正常人中较高的体量,却肩宽如虎,背厚如熊,周墨还记得那人离开时,他第一次见到什么叫做虎步龙行。
“小哥儿,你看这东西,值一杯帝都风情不!”
“不错,有些帝都雄伟中正,万邦共尊的味道。”
“酒很好,很久没喝过了,有缘再见。”
那人一共说过这三句话,句句普通平淡,但是如今被勾起回忆,周墨发现他连那人的语调嗓音都记忆的栩栩如生,好像这三句话刚刚听过一般清晰。
周墨微微怔神的表现,被近卫看在了眼中,他越发肯定这个黑发小子见过他想打听的那人,当下身子微微向前压迫,虽然未曾身体秘银化,但是皮肤微微带上了金属光泽,淡淡的杀气逼向了周墨。
“小兄弟,你若与那人无关,就说来听听。”
然后话锋一转:
“那柄骑士重剑可真是不凡,起码挨了数万次黑铁阶的斩击,竟然只是伤了刃口,小兄弟收藏的兵器不凡啊,说不得今日那头黄金雏狮能够成功脱身,有小兄弟一分功劳呢!”
明暗交加的威胁,让周墨沉默下来,他与那人无干,说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直觉让他本能的不想跟任何人提起那人,但是如果不说,说不得就要得罪一位皇子的近身侍卫长,秘银阶生命。
说白了,以周墨如今的实力,承担不起得罪一位秘银阶生命的后果,毕竟红胡子大叔不能一天到晚的护着他。
叹了一口气,周墨伸手抓向那十枚金币,既然要说,总不能白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