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以后,布怀恩刀不离身,吃饭睡觉都带在身上。
老布虽然有意收宝刀,却一直没有机会。因为逼急了,布怀恩就会挥刀宝刀,摆出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架势来。
布怀恩正当英雄少年,刀法又高,谁敢上前?
还好,这杏只是爱刀,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
但是老布害怕,怕儿子一刀割了自己的脑袋,晚上睡觉,都是紧闭门窗,多人站岗。一个小的五品官,个人防卫之严密,都赶上九门提督了。
老布渐渐衰老,考虑到传宗接代的问题,便给儿子娶妻。
同时,又考虑到儿子以后的吃饭问题,老布就开始带着儿子,在刑部行走。
布怀恩第一次跟着老布去刑场,原本是参观的。
谁知道监斩官的令牌刚刚掷下,布怀恩突然窜到承,手中吞血刀出鞘,一挥而过,抢在刽子手之前,把犯人脑袋砍了。
监斩官吓了一跳,但是知道这是老布的儿子,嘴角抽了一下,勉强笑道:“好,虎父无犬子啊”
老布叹了一口气,上报刑部,让儿子加盟刑部行刑队,做了真正的刽子手。
其实,布怀恩的武艺,也可以战场立功。但是一个哑巴,不能与人沟通,很难建功立业。而且那时候,三藩之乱还没开始,天下太平,也很难立下战功。没地方打仗,你去哪里立功?
做刽子手的话,虽然不能立功,但是也不用出去打仗,没有危险,工资稳定,也是编制内的职务。发不了大财,但是也不会犯大错误,是一个养家糊口的好职业。
从此,布怀恩就在菜市口立威了,手中的吞血刀,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刑刀,杀人无数。
当时的满清皇朝,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庙堂之上排除异己,江湖之远追杀前朝遗老遗少,刑部大牢里,简直就是人满为患。
有时候在菜市口,一天会斩首十几人。
而这些任务,几乎都是布怀恩执行的,这家伙砍头上瘾,一般不让别人插手。
因为布怀恩脖子上纹有恶龙,所以民间给了他一个外号,叫做断头龙。
在当时的四九城,断头龙这三个字,可治轩夜哭。
殊不知这个外号很精准,因为布怀恩的纹龙,就是为了掩饰自己脖子上的断头盂的。
布怀恩的一生,就是杀人的一生,杀到三十岁的时候,他砍下的脑袋,恐怕赶上京郊一年的西瓜产量了。
他还是不说话,目光阴沉,浑身杀气。他走在大街上,所有的恶犬都躲的远远的,不敢近前。
而且布怀恩当时所住的帽儿胡同,连飞鸟都不敢落足。
那就是因为吞血刀杀人太多,煞气开始外放了。
终于有一天,老布老得不行了,苟延残喘,睡在病床上,连着最后一口气。
断头龙布怀恩推门走了进来,拔出了手里的吞血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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