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茈动作十分自然地拿起筷子,看了一眼坐在对面傻愣愣的人。
淡淡道:“不是饿了吗?快吃吧。”
“哦,好的,我知道了。”明鹿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在面前的红烧茄子,烧的很烂,吃起来软糯可口,明明看起来很油腻的一道菜,吃起来却丝毫感受不到油腻的感觉,明鹿觉得很惊讶,其实他很喜欢吃红烧茄子,只是这道菜很油腻,所以他很少吃。
但是那种美味的感觉一直在口腔里萦绕,让他忍不住又吃了好几口,软糯的茄肉入口即化,不留残渣。
这厨子的手艺真的很棒,虽然他们家里的厨师手艺也不差,但和这个相比,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绝对比七星级大酒店的厨师还要厉害。
脑袋里正在胡思乱想着,面前突然伸过来一只手。
一抬头,就看到了面前的男人。
“别只顾着吃这个,也尝尝这道菜——醉虾,是刘先生的得意之作,在外面可是吃不到的。”男人动作熟稔地剥好一只醉虾,然后放入了他的碗里。
看着晶莹剔透的虾肉,明鹿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没有想到他也会有这么温柔的时候,想来外界的那些传言,也不太可信吧。
一时之间,他的脑海里闪过了很多的念头。
“还在愣着做什么?快尝尝看,冷了就不好吃了。”
“哦,好的,谢谢。”
“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毕竟你现在是姗姗的……男朋友。”程茈缓缓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明鹿总感觉这句话从他的口里说出来非常怪,特别是最后那三个字,咬得特别重。
但这样说,好像也没错,于是只能有些尴尬地笑笑。
夹起虾肉,慢慢地放入口里,咀嚼品尝。
肉质鲜嫩美味,咀嚼间,鲜味瞬间在唇齿间蔓延,紧接着是酒味,淡淡的,清香。
看来程茈确实没有夸大,这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醉虾了。
“好吃么?”程茈不知何时已经放下了筷子,撑着一只胳膊,双眼直勾勾地望着他。
明鹿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特别是刚才,他所露出的表情,肯定会显得他跟土包子似的,真是有些难为情。
不过醉虾是真的好吃。
于是用力地点点头。
“非常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