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卿可眠只是淡淡的拒绝:“不用了,我还有急事。”
伏城走到她面前,开玩笑似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俯下脸,逼近。
俊美的脸就在眼前,卿可眠才发现他其实很高,几乎比她高了个头,她没有后退,也仰脸望着他。
他有一双让她极为不舒服的眼睛。漆黑深邃不见底,满是兴趣盎然,可当你集中精仔细看时,深处却是萧索一片。
卿可眠后退一步,抿着唇从背包里拿出保温杯,用温水冲掉血丝后摊开,“如你所见,我一点事没有,不需要去医院,我能走了吗?”
伏城笑起来,眼里有几分暧昧,几分玩味,“我撞到你害你受伤,送你去医院是应该的,既然不需要送你去医院,那么有事可以找我。”说着递过一张名片。
金光闪闪的名片,卿可眠只注意到两个字,口中喃喃念着:“伏城。”念完又皱眉,有点熟悉,是在哪里听过呢?
“认识我?”伏城眼睛瞄着她的手,“应该是认识的。”
记忆中姓伏的人不太多,对得上号的只有伏策,虽不熟也见过好几次。
她看伏城一眼,可如果是伏策的哥哥,长得也未免差太多。
伏策和何清欢恋爱后请全寝室吃饭,那时候他说什么来着:“我上面有两个哥哥的,我和大哥都像我爸,只有二哥长得像奶奶,净挑好的长。”
这就说得通了,大名鼎鼎的花花公子伏城,小报常客,难怪觉得熟。
这个认知让卿可眠冷了脸,她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容易亲近的外貌。从小到大,追求她的人太多了,很清楚用什么样的姿态才能击退那些狂蜂浪蝶,她回答得清晰又干脆,“不认识,再见。”
她一点不想和眼前人扯上任何关系,当下加快脚步。
伏城缓缓跟了上来。
快走了好几步,他还一直跟着。
“你跟着我干什么?”卿可眠回头瞪他一眼。
伏城却笑起来,温柔的冬日暖阳下极其生动,“我只是去玉华台而已,并不是跟着你。”
远近驰名的玉华台就这条路尽头,和自己的目的地同一方向,卿可眠有些窘,不再搭理他,三步并两步走远。
伏城觉得有趣。
女人太温柔太顺从,时间久了就会乏味,一乏味,再好的美人都没什么不同了。
一朵带刺的花,冷起脸来,生人勿进,旁人也不可靠近。
再多看两眼,整个人被汲进那汪盈盈秋水里,美好得只想贴身收藏。
眼看她过完红绿灯后泄愤似地把名片撕碎丢进旁边垃圾桶里,笑意更甚。
世界上都是按部就班、一本正经的斯文人,那得多无趣啊。
————
二更,不那么美好的初见呢。
蠢作者:伏城,我保证你以后的日子都不会再乏味。
一觉醒来收藏破100,很开心,谢谢小可爱们给我的新文添砖加瓦,在这里说声谢谢。
再厚颜无耻的推荐下正文完结的《金龟婿》,买文的小可爱们就当拿雪糕钱替我养儿子(我的猫)哈~破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