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二爷,不瞒您说,芳卿真就是我们班子里的摇钱树了。上下大小全指望着他呢。”老班主笑的很有分寸,又为难又胆怯,让人不能不怜悯:“我也知道二爷疼他爱他,巴望他好。可是芳卿今年刚二十岁,正是大好的时候。吃苦受罪学了十来年的戏,刚唱红了就往下退,也对不起他付出的那些心血不是?”
话到这里,他溜了杜芳卿一眼。杜芳卿装聋作哑的低着头——他爱唱戏,除了唱戏没别的本事;况且功夫学成了不亮一亮,也的确可惜;但他心里又恋着余至瑶,让他随着师父回北平去,他舍不得。
地上的白狗崽子仿佛已经认人,连滚带爬的跑到杜芳卿脚边唧唧乱叫,又不住的张嘴去咬他那长袍下摆。杜芳卿弯腰抱起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如此过了半晌,这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客厅。杜芳卿微微笑着,显然是满心欢喜;余至瑶上下打量了老班主一番,则是问道:“唱戏何必非去北平?天津不够他唱的?”
老班主苦笑答道:“余二爷,您是有所不知。芳卿得罪了何老板,这么大的天津卫,真就没有我们唱戏的地方啊。”
余至瑶点了点头,随即答道:“我给你们找地方。唱戏,我不拦着,不过唱完了,人必须回到我这里来。”
老班主有点摸不清头脑,但是没敢深问,满心狐疑的发笑:“那……那多谢余二爷关照了。”
余至瑶亲自去了天河舞台,要给杜芳卿找个园子唱戏。天河舞台的老板也知道杜芳卿是个好角儿,只是忌惮着何殿英,不敢轻易招揽。如今那场风波过去久了,又有余二爷亲自来说,他就乐得答应下来。而杜芳卿闲了一个冬天,如今终于又有了登台的机会,便提前几天振奋精,加紧的吊嗓子练功夫。这晚换上簇新的华丽行头,他扮着穆桂英的角色粉墨登场,甫一亮相便博得了满堂喝彩。
余至瑶不爱听戏,唱得好也不爱听。在楼上包厢坐了片刻,他只觉周遭又憋闷又嘈杂,台上也是咿咿呀呀怪叫不停,好像有人踩了杜芳卿的脖子。忍无可忍的起身走出包厢,他带着身后的哑巴下楼站到园子门口,在清凉夜风中默默的吸雪茄。
烟雾在口中打着转儿的呼出去,留下一点辛辣香郁的滋味。他抬眼望向哑巴,哑巴面对着前方大街,正在发呆。
毫无预兆的清了清喉咙,他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低头瞄着火红的雪茄烟头,他的听众当然只有哑巴。
“都说捧戏子是件犯傻的事情。”他轻声开了口:“花钱费力的好容易把人捧红了,结果经常是捧红一个跑一个。戏子无义,攀了高枝就不认旧人。”
哑巴吃惊的转过头来看他,然而没有出声。
余至瑶笑了一下:“不过芳卿应该不会这样。”
哑巴对他摇了摇头。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深深吸了一口:“我可能是……有点动了感情。”
哑巴看着他,看了良久,然后继续摇头。
余至瑶呼出一口烟来,仿佛是在解释:“一点,一点而已。”
哑巴不以为然的转向前方,同时就见一辆汽车驶过之后猛然刹车,随即慢慢倒了回来。车门一开,何殿英探身下车,远远唤道:“二爷!”</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