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麻感叹着自己的小心眼,视线停留在摆放在鼻息间的白粥前。
粥的色泽宛若白雪,里面的米粒颗颗饱满,在精心地熬制下,散发出特有的饭香。纵使乍一看平凡无,真正的吃到嘴里,口齿之间,暖意满满,直达那因为饥饿和病痛,惨遭折磨的正在隐隐抽痛的胃部。
王行云的存在,对于拓麻来说,就好似这一碗白粥。
一顿饭的时间,在两人心照不宣地安静氛围之下,很快结束了。
回到了家中客厅,两人坐在各自熟悉的位置,开始对着王行云在拓麻昏睡期间,准备的手写资料,开展深入讨论。
梦貘红衣萝莉的委托,像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时时刻刻地督促着两人,在这个熟悉的城市角落,有三个公共场所,还藏匿着老熟人——人头草泥马男的尸体。
这个认知,更促使两人想早点完成任务,不再为这个跟他们毫无瓜葛的人,东奔西跑。
两人一直从晚饭后的傍晚,商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两点。眼下最为棘手的问题,还是第一博物馆的进出问题。
在一片唉声叹气和哈气连天中,拓麻突然想起了自己那长年龙不见尾的亲爹亲妈。
他们虽然不热衷交际,但博物馆派系的熟人,多少还是有几个的。
在拓麻模糊的印象里,第一博物馆就有个从小到大,都被他老爹挂在嘴边上的熟人。好像是负责博物馆内的文物,国内外展览和宣传的外宣部科长,一位个子不高,但性格很好,特别自来熟的姓黄的叔叔。
拓麻很少跟父亲那辈的叔叔伯伯打交道,但需要的时候,他也绝不会因为彼此不熟悉或给别人添麻烦,而不好意思直接联系。他丝毫没有思想包袱,也毫不顾现在已经深夜两点半,直接给自己不知道在哪里做项目的老爹打了电话,要来了黄叔叔的工作地点座机和私人手机号。
要不是王行云实在看不过去,阻止了他现在就要打电话过去的冲动,今夜,黄叔叔的宝贵睡眠,可能会被一个突如其来地午夜电话吓醒——如果他有睡觉不关机的习惯的话。
既然找到了博物馆的熟人,那进入观众止步区,也不再是大难题。
王行云松了口气,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催促熬夜熬得滴了当啷的拓麻,赶紧去洗澡刷牙然后进被窝睡觉。
拓麻答应了一声,就拖着脚步晃悠着去了。
王行云拿着手中攥了一晚上的钢笔,对着纸上写好的密密麻麻文字,做重点标注。
位于市中心,服装批发聚集地的动物园;地处偏远之地,新兴互联网公司的办公圣地,步行艺术街;以及城市中轴线的中心之地,古建筑群密集,遍地中外游客的第一博物馆。
从找东西的难易程度来排列的话,应该是:艺术街、动物园和第一博物馆。
但是,鉴于所找寻东西的特殊性,王行云再次握着钢笔,陷入了沉思。
那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是一旦露面,被其他任何人看到,都会引起全城轰动的‘碎块状尸体’。
一想到不仅要去找出这东西,还要带回来,王行云整个人都不淡定了。
拓麻洗澡的速度不算慢。在王行云纠结怎么把找到的‘东西’带回来的时候,热气腾腾地拓麻,已经光着脚丫,边擦头,边从浴室里走出来了。
“都什么季节了,还光脚?快把鞋穿上。”王行云皱眉催促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刚才有一瞬间的恍惚,还以为我妈回来了呢。”拓麻嬉皮笑脸地趿拉上一双拖鞋,一屁股坐在了王行云的身旁。</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