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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久留,把酒瓶放地上,撒腿就跑。没跑多远,回头偷瞄,杏春还看着我呢,以温柔的目光送我。
哈,将来,我定是要娶她的。
涟水巷的风景化为一条条平行线从我身侧掠过,渐渐地,阿彦这个小不点的轮廓清晰起来。
他无所事事地站在茶楼门口嚼茶叶,看到了我,便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大哥又去找杏春姐姐了。”他的脚正碾压着蜗牛的尸体,兴致勃勃地盯着蜗牛尸体迸发出来的汁液。
我不置可否,扔给他一块牛轧糖,“回家吃饭了。”
谁料,阿彦突然说道:“我看到卖冰棍家的小华哥哥送了杏春姐姐一把万花尺和盐水棒冰,她很高兴地收下了。哥你送过杏春姐姐什么东西没?不送东西不行哇,娶媳妇还要给聘礼呢。”
阿彦总装得像一个大人,在那儿运筹帷幄,指点江山,有时又不由地让我感到难堪。
“小孩子懂什么?”我对他 做了一个鬼脸,推开他,自顾自跑,不去管他。
本来就是,小屁孩懂个卵呐?懂个卵!关他鸟事。
我扭过头去看他,阿彦不服气地拾起一颗石子儿往我这扔过来。
你看,他就是这样的人,也会生气,也会淘气,还喜欢折磨弱小的生灵。
他不学我的好,只学我的坏,捅了什么娄子人家都来骂我这个做大哥的不树立好榜样,我呸。
说来,我偏偏就是喜欢杏春,喜欢得紧,喜欢她娇娇艳艳地穿着花裙子,喜欢她活活泼泼地甩着麻花辫,喜欢她温温软软地唤我“小军哥哥”。
光是这样,我的骨头就酥了,心儿要化了。
聘礼什么的,以后我总会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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