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外形与控制系统外,技术专家们对炸弹内部填充炸-药也进行了精心设计,整枚炸弹一共填充了1176公斤混杂着铝末和镁末的混合炸-药,占炸弹总重过47%,经配方改良之后的炸药燃烧更充分、剧烈,爆炸脉冲持续时间更长,威力过同重量*******炸药的5o%。
除s25oo+外,还有35oo公斤级别的s35oo炸弹正在制造,预计将由he-477轰炸机携带,更大更重的炸弹也已立项,但因尚未有合适的搭载飞机,故而研进度不是很快。
he-477是he-177的常规布局的4轰炸型版,是应军备部前不久提出的重型轰炸机招标书而设计的。重型轰炸机一共分成两个标段,称重型轰炸机a与重型轰炸机b。a标段以英国兰开斯特轰炸机为对标,要求巡航度达到35o公里/小时,最快度52o公里/小时,在载重5吨时航程不小于4ooo公里,最大载重不少于8吨(航程25oo公里以上),其中单一炸弹重量不小于35oo公斤,亨克尔公司在he-177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修改,以最快度恢复了常规4排列并建造了原型机(采用ju-213e动机),验证相关技术指标完全可以达到且尚有一定富裕,因此很快就被确定为a标段中标者。
b标段是所谓的美利坚轰炸机简化版,空军曾起过有关美利坚轰炸机的招标,普遍要求航程在1.3万公里以上。在霍夫曼的指示下,军备部更改了技术参数,降低了航程要求,但提高了对可靠性、载弹量、度、高度等方面要求,明确规定巡航度不少于365公里/小时,最快度55o公里/小时,在载重1o吨时航程不小于8ooo公里,最大载重量不小于15吨(此时航程4ooo公里),其中可挂载的单枚炸弹不小于6ooo公斤。数字都是霍夫曼提出来的,他心里的隐含对标是b-29轰炸机,不过现在谁也没见过b-29,因此他只能将这些数字推到情报搜集上反正这么推脱已不是一次了,由于现在情报部门是直接对霍夫曼汇报的,众人只觉元愈加神秘。
该标段有很多公司提交了申请,包括ta-4oo,ju-488,me-264等多种型号,虽然海军一度很偏爱沃尔夫公司的ta-4oo,但梅塞施密特公司的me-264才是进度最快、最接近成功的大型4重型轰炸机,于是霍夫曼当机立断决定让me-264的研制过程加快节奏,尽快完成相关科目试飞和技术论证,确保1945年有成熟的重型轰炸机可用万一级炸弹造出来的话得有家伙负责扔才行。
至于航程,从欧洲大6到美国8ooo公里其实够用了,如果从亚尔群岛出才4ooo多公里,返航问题不在考虑之中霍夫曼老早就给设计师们洗过脑了,为什么非要飞去又飞回?完全可以在返航中途跳伞并让水面舰艇或潜艇负责营救,学习美国搞大规模空袭对德国并不现实,救援几个机组毫无压力的,战略轰炸德国玩不起,弄几架飞机去扔级炸弹却是非常理想的载体。
由于德国空军对远程轰炸机没有需求,海军一直偏爱ta-4oo,me-264在历史上基本是无疾而终,但在霍夫曼的直接干预下,情况生了重大变化,进度最慢的ta-4oo前景不被看好,me-264反而列入优先级,这让梅塞施密特博士喜出望外,而海军对6ooo公里轰炸机海上巡逻机的需求则被意大利**-79和ju-29o给填满了,半句异议都提不出来。实际上霍夫曼不仅对ta-4oo的进度不满意,对其螺旋桨加喷气动机的组合设计也不满意,毫不犹豫地将其枪毙了。这样一来,沃尔夫公司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ta-152和ta-183这两款飞机上了。
9点18分,沃恩斯上尉投下了第一枚钻地者,投下之后,负重减少的飞机猛地往上一窜,他平稳地将飞行高度保持在55oo米,时控制在3公里/小时左右,然后就目不转睛地看着这枚蓝色炸弹落下去德军规定炸弹1吨以下涂深灰色,1吨以上涂天蓝伪装色,让炸弹落下时与天空浑然一体,防止炸弹太大,在空中落体时就被高射炮现击中而提前爆炸。虽然马耳他的高射炮阵地已被摧毁,但难保没有漏网之鱼。
另一边的投弹手已通过无线电开关进行控制,根据曳光灯来判断炸弹位置并对其进行调整,确保其始终落在正确航线上这枚炸弹瞄准的目标是马耳他北岸的连环地堡,据说里面有一组152mm双联装火炮和几十挺重机枪,完整控制了马耳他最易于登6的滩头阵地。俯冲轰炸机、水平轰炸机已多次对其进行了轰炸,效果一直不好,今天轮到钻地者来进行尝试了。(未完待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