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见了这大不吉利的奏折,自然很不高兴,但申斥的语气中还是带了几分幽默。朱批:“请安折子,不该与此事一起混写,甚属不敬。尔之识几个臭字,不知哪去了?”
李煦见到御批,自然吓得魂飞魄散,急忙上奏谢罪,痛自忏悔。康熙批:“知道了。”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江宁织造曹寅(曹雪芹的祖父)奉命到扬州办理刻印《佩文韵府》事宜,染上疟疾,病势甚重。李煦前往探病,曹寅请他上奏,向康熙讨药。
康熙得奏之后,立即朱批:“尔奏得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赚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每用补济(剂),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金鸡拿(即奎宁,原文用满文)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须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万嘱!”康熙连写四次“万嘱”,又差驿马赶急将药送去扬州,限九日赶到,可见对曹寅十分爱护关心。奎宁原是治疟疾的对症药物,但曹寅可能有其他并发症,终于不治逝世。康熙甚为悼惜,命李煦妥为照顾曹寅的遗属。
李煦的奏折之中,有一大部分是关于实验新种稻米的。康熙很重视稻米品质,经过多方试种,培育出一种优良品种,发交各地官绅试种。李煦详细奏报试种的情况,某官种几亩,亩产几石几斗;某商人种几亩,每亩产几石几斗等等。如康熙五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奏:“窃奴才所种御稻一百亩,于六月十五日收割,每亩约得稻子四石二斗三升,谨砻新米一斗进呈。而所种原田,赶紧收拾,乃六月二十三日以前,又种完第二次秧苗。至于苏州乡绅所种御稻,亦皆收割。其所收细数,另开细数,恭呈御览。”可见李煦还负有“种御稻实验田”的任务。
康熙将“御稻”种子普遍发交各地官绅商人试种,每人试种的田亩多数是两亩至三亩。李煦种到一百亩,是最大的实验农场。所产的米当时叫做“御苑胭脂米”,色红味香,煮粥最美。《红楼梦》写庄头乌进孝进给贾府的,就是这种米。康熙在南巡之时,见到民舟中满载猪毛、鸡毛,问起用途,得知是用作稻田肥料,其后即下旨试验,效果甚好。比之后世不经实验而大搞卫星田,不注意品种肥料而只虚报瞒骗,康熙的种稻实践是科学化得多了。
李林盛的奏折
康熙颇有幽默感,虽然在严肃的公文批语之中,往往也流露出来。
康熙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陕甘提督李林盛上了一道奏本。这人的正式官衔是:“提督陕西甘肃等处地方总兵官右都督加一级降二级戴罪图功。”奏折中说:“皇上著问:‘提督好,提督身上好么?各官好么?又在先的提督地方上事宜、雨水情形俱不时启奏,今你到任来,为何不具本启奏?今后可将地方上事宜不时启奏于皇上知道。又皇上赐你鹿舌、鹿尾、干肉等捌样,你可查收’等因。臣随恭设香案,率同将弁各官,望阙谢恩,领受讫。除臣恭奉纶音,颁赐食品,见在另疏奏谢逃邝外,所有奉宣地方事宜,雨水情形,令臣宣奏之上论,臣谨遵旨具复。伏念臣以庸愚,幸生圣世,遭遇尧舜之主,身经太平之年,毫无报称,夙夜兢惕……”
此人不明白康熙的性格,奏折中以大量套语歌功颂德,关于地方事宜和雨水情形,也是报喜不报忧。此人大概是汉军旗的武官,所用的师爷也不明规矩,在奏折上盖了一颗官印。康熙朱批:“知道了。已后折字写清字,不必用印。”
“清字”即满洲文,康熙的意思是,这种奏折是秘密奏报,并非正式公文,要李林盛自己书写,不会写汉字则写清字好了。
李林盛收到御批后,又上奏折:
“……仰惟我皇上承天御极,神武英文,虽圣躬日理万机,犹无时不以民生为念。曩因河东岁歉,上勤圣怀,既沛赈恤之殊恩,复颁免赋之旷典,诚功高万世,德迈百王,薄海内外,靡不共戴尧天也……再臣应宜遵旨,以清字具折请奏,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如令人代缮,臣既不谙其中深义,诚恐词句失宜,并恳皇恩,容臣嗣后凡陈奏事宜,仍准以汉字具奏,庶民舛错之愆尤也。”
康熙批示:“知道了。此汉文亦未必尔自能作也。”
他明知这员武将肚子里墨水有限,这封奏折必是叫人代写的,于是小小的讽刺了他一下,以后也不盼望他能自写奏折、密报地方讯息了。
李林盛这封奏折虽是师爷所写,其实还是有不通顺处。例如“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其实应当是“又兼不通清字之文理”。原折中那一句话,变成了指摘满洲文“文理不通”。好在康熙宽供大量,不予追究,如果变成了细密深刻的雍正皇帝,或许会下旨斥责,罚他“再降一级,戴罪图功”。
后记
《鹿鼎记》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连载了两年另十一个月。我撰写连载的习惯向来是每天写一续,次日刊出,所以这部小说也是连续写了两年另十一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觉,这与我过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实这当然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很感谢读者们对我的宠爱和纵容,当他们不喜欢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段落时,就断定:“这是别人代写的。”将好评保留给我自己,将不满推给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笔人”。
《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试一些新的创造。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的好人、有优的坏人等等,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作者写一个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这样的典型。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罗亭能说不能行,《红字》中的牧师与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只是描写有那样的人物,并不是鼓励读者模仿他们的行为。《水浒》的读者最好不要像李逵那样,赌输了就抢钱,也不要像宋江那样,将不断勒索的情妇一刀杀了。林黛玉显然不是现代妇女读者模仿的对象。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迅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
小说中的人物如果十分完美,未免是不真实的。小说反映社会,现实社会中并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小说并不是道德教科书。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照学。
我写的武侠小说长篇共十二部,短篇三部。曾用书名首字的十四个字作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最后一个不重要的短篇《越女剑》没有包括在内。最早的《书剑恩仇录》开始写于一九五五年,最后的《越女剑》作于一九七○年一月。十五部长短小说写了十五年。修订的工作开始于一九七○年三号,到一九八○年年中结束,一些是十年。当然,这中间还做了其他许多事,主要是办《明报》和写《明报》的社评。
遇到初会的读者时,最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小说?”这个问题很难答复,所以常常不答。单就“自己喜欢”而论,我比较喜欢感情较强烈的几部:《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飞狐外传》、《笑傲江湖》。又常有人问:“你以为自己哪一部小说最好?”这是问技巧与价值。我相信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所进步:长篇比中篇短篇好些,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不过许多读者并不同意。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
一九八一·六·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