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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仓库迷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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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快速的行驶在路上,东都的道路还算宽阔,车流有序的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流淌。精致的音箱里传出ENYA天籁般的声音,这首MAY IT BE是我最喜欢的歌曲,那种带着淡淡忧伤的空明灵音通常能让我烦躁的心很快平静下来。

但是这次好像没有起什么作用,我的心潮难以控制的澎湃,无数的想法如流星雨般划过脑海。我不断的问着自己,慕容春雪,慕容春雪,你这一年来都干了些什么啊?你忘记了自己想要编织的梦想了吗?

我本来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我希望做我想做的事情,我愿意让读者在我的笔下找到生活的快乐,并且乐在其中。但是今天几个女孩子的话语让我意识到,这样的生活已经离我远去,我现在只不过是一只华丽笼中的金丝雀,许久没有唱出我心中的乐曲。

我曾经在《绿水伊人》后记中,信誓旦旦的和读者约定要很快的写完《绯红色的背影》结果呢,都是那个混蛋的错!我什么都没干成,只是在给他暖床,生孩子。

气愤的我,用力的在方向盘上锤了一下,就像砸在他的头上,细尖的鞋跟抬起,鞋底狠狠的踏下油门,发动机的转速表迅速的向上狂跳着数字。在东都最宽阔的金华大街上,我的桃红色跑车像是一头被激怒的雌豹一样,快速的,用并不灵动的身手,扭动着身体,生硬的超过了众多车辆。

狠狠的踩在油门上,想象着踩在那个混蛋的脸上,我猛的左打轮,擦着一辆银色宝马车就超了过去,引得它在后面狠狠的“嘟嘟”按我的喇叭。

看着一辆辆的车子被我抛在身后,两边的高大楼宇都被甩到了身后,我开始能感觉到那种传说中飙车的快感,果然这样心情就好了很多,记得那个混蛋就很喜欢这么做,去年夏天戏弄我的时候,就有次带着我在山区的公路上狂飙,当时面对着迎面而来的重卡,吓得我失声尖叫。

然后他把车子停到山里小河的林地边,把惊魂未定的我按倒在他那辆蓝色的跑车前盖肆意的欺负,还大言不惭的说这样会比较刺激,我更紧小了,本姑娘很松吗?

该死,我在联想什么,两颊不住的烧了起来,映在后视镜里面色绯红,羞的我想用手掌捂住脸蛋,但是手刚离开方向盘,车子就开始摇摆起来,急速的贴向右边的绿色公交车。我马上死命的捏住方向盘,稳住车身,吓死我了,都是郁蓝庭的错,害我差被撞死。

就在我还惊魂未定时,突然发现后视镜里出现了一辆高速跟上来的蓝白色警用摩托车,我瞄了一眼自己的仪表盘才发现,速度表的指针已经指向了100公里的刻度。天啊!我居然在市区里开到了这么快的速度,脚下一软,油门也松开了。

在警察叔叔的指示下,把车子的慢慢的开到路边,我躲在座位上,双手握着方向盘,懊恼的想着怎么会这样,我一向是时速不过40公里守法宝宝,除了去年被姐姐骗去医院那次闯过几个红灯,我可以说一直是守法的驾驶员。

可把头埋在沙子里面总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外面的警察已经很有礼貌的敲了我的车窗二次了,估计要是再不出去,难保他不把我的车门撬开。

看着我要打开车门,他配合的闪到一侧,我低头慢慢跨出车门,忐忑不安的看着眼前这位身材高大,戴着副墨镜的警官先生。“那个……”

还没等我说出完,他先很礼貌的给我敬了个礼,说道,“说:对不起,小姐,你超速行驶,请让我看看你的驾驶执照。”

“哦,好的”我抿起嘴唇,在手袋里翻找,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我记得明明就带在身边啊。要不是手袋还有些私人用品,我真的想把它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

偷瞄了那位交警一眼,他已经摘下了墨镜,眼里带着笑意上下打量着我。天啊,他不会以为我是无证驾驶的飞车党吧。我一都不想车子被人扣下,然后再麻烦的去领它。

可是包包里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对他尴尬的笑了笑,转身打开车门,背对着那位警察,把包包倒扣过来,“哗啦啦”包里面所有的东西都被我倒在了座椅上。

手机,钱包,钥匙包,化妆盒,小梳子,唇膏,湿巾,卫生护垫,创可贴。

该死,就是找不到驾照。

这可怎么办啊,我的额头开始渗出汗水来,要是真的找不到的话,车被扣下了,我要找谁帮我要回来呢?可是我真的很冤啊,这个可恶的驾照就是找不到。

“小姐,”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背后的警察先生说话了。

“啊?”

我有些紧张的看着他,不会是要扣我的车子吧。

他好像看出了我紧张的神情,温和的笑了笑,指着我的副驾驶位置说道,“你可以找找抽屉里有没有,很多司机习惯放在那里面。”

“哦?”

也对哦,我单膝跪在座位上,探着身子,一手用力的拉开抽屉。除了一本《旅行天下》外,里面堆满了零食,果冻,巧克力,瓜子,最多的是梅子干,我怀孕害喜的时候妈妈从西京寄来的,多到现在都吃不完,排除它们的层层阻隔,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小本本。从来没想到我看到它还能这么开心。

正在我满心欢喜的时候,后面又传来了那位警官先生的话,“小姐,找到的话,是不是能让我看一下。”

“呃,好的。”

我连忙从车上下来,把本本递给他。他翻开看了一眼,又瞥了我一下,然后拿出罚单,给我开了一张,说道,“郁小姐,这是你的罚单,请你在规定时间内去有关部门缴纳。”

说完,就把罚单和驾照又递回给了我。

在我接过后,这位警官就转身帅气的跨上摩托车离去。几百块的罚款我倒是不在乎,不过看着罚单上郁春雪的名字,我不禁又纠结起来,那个混蛋骗我注册的时候说什么要做的逼真一,连姓氏都改掉,结果结婚后,他手快的很,把我所有的证照都改成了这个姓氏,唉……我用了二十六的慕容就此只能在聊天的时候说说了。

重新回到车上,发动引擎,正在思量着走那条路回家的我,突然发现电子地图上出现了一个叫文景路的地方。对啊,创新出版社就在那里,看了眼时间,现在才下午三钟,干吗要那么早回去做他的贤妻良母,反正某人又不会在乎,不如去找编辑姐妹们聊天磨牙去,出发。

***    ***    ***    ***好久没来这里了,记得上次来过还是在快一年以前吧。文景路51号,一座7层高,外表有些斑驳的白色建筑,多年的雨淋雪下在它表面留下大片黄褐色的斑痕,有些老旧的各个窗框里挂着各样的窗帘。也难的它能在楼宇摩天的东都存活到今天,还没有无良地产商看上它的位置。

把车停到路边的车位里,我往包包里塞进零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反正吃不完,拿给大家共产算了。

我拾阶而上,不由的想起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那时候刚刚从法国留学回来,为了不让老妈天天绑着去相亲,我没回西京,躲在东都避难,靠在语言学校教学打工混日子。

课余无聊的时候随手敲了本小说,用电邮发到各个出版社碰运气。没想到两周后居然有创新的编辑约我来谈稿子,那天的情景想起来还真蛮好笑的,一向路痴的我在和十几条公交线路激烈搏斗后,终于在黄昏前赶到了这里。当我到达后,好几个编辑都不相信我就是那篇稿子的作者,害我背出了大段的草稿他们才带着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相信了我。

过后大家熟识了,他们才告诉我原因,就是他们根本不相信以本姑娘的皮相会去认真的写稿码字,一般所谓的女作者都应该是长相安全的女人,而天生丽质的本小姐怎么看也不在其列。自然就被他们划入了找枪手代笔,想要混出名气,走演艺圈的女人。

步入门廊,大楼内的装饰还算说得过去,最传统的上白下蓝色的墙体,上面的板报栏里贴满了最新图书的海报,花花绿绿的让有些yīn暗的楼内多了几分亮色。

上楼的楼梯扶手也还没有全坏,不过是有些栏杆有变形罢了。老楼里没有电梯这种现代文明的产物,不过也可以让我们这些天天在书桌边,电脑前的人多些运动健身的机会。

一进到这里,熟悉的环境使我仿佛回到了婚前的日子,独立的工作,生活和心情,不用再随着别人的一颦一笑而心意起舞。

上到4楼,这里是编辑部的位置,这七层楼很多都出租给了其他单位,独独四楼都是出版社自用的空间。静静的走廊里最多的声音是键盘的敲打声和纸张的翻响,那几个丫头是在哪间办公室呢,一年不来,让我对重新分配使用的房间完全没有概念。

该死,在哪里呢?就在我考虑是不是要像个推销员一样每间屋子找一遍的时候,前面走廊里出现了30多岁的女人。她从一间办公室走出,穿着一身灰白的格纹套装,领口中露出黑色的高领羊毛衫,还算漂亮的脸孔因为打着过浓的粉底显得有些苍白,一副沉重黑色镜框架在不算高的鼻梁上,头发盘绾在脑后,不用看我都知道一定是一个拳头大的发结,说不定上面依然还包着不知道哪个年代留下的黑色网纱。

足下踏着的是黑色的圆头皮鞋,让走廊里回响着有节奏的响声。她也是创新的作者签约作者之一——李世红,一个一年四季都把自己包的像个粽子似的女人,我想如果可以,她恨不得穿阿拉伯的长袍出门,每当夏天看到穿着清凉吊带衫和短裙的我,满脸都写着鄙夷的神情。

老师说:文如其人,这句话放在她身上是最合适的,在她所坚持的主旋律节奏下,几乎每部都能入围政府的评奖,前年还光荣的进入了作协的行列咧。其实这些都无所谓,每个人都有权利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但是她没事干就在编辑部发表她那些伟大的创作心得就让我反胃了,还有就是经常指桑骂槐的说我写的都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根本不利于读者建立正确的社会观念。拜托,如果她大人要是在出版审查局的话,估计我一部书都出不了。

据说她的前任老公就是受不了她的古板才和她离婚的,我从来都不和她发生冲突,一来人家是前辈高人,二来我一向觉得,书店的销售榜可以说明一切,不过这也不妨碍我和编辑姐妹一起戏谑她是老姑婆。

擦肩而过的瞬间,听到在她的鼻子里轻轻的发出了“哼”的一声,我也懒得理会她,继续做我的搜索工作。

几分钟后,还是没有找到,突然有人在我背后说道,“小姐,您有什么事吗?”

好熟悉的声音啊,转身一看,一个穿着黑色圆领毛衣,同色半旧西裤的中年男人站在我的背后。我露出了明媚的笑容,“这不是陈大哥嘛,怎么。不认识我啦。”

我故意嘟嘴嗔怪。

“啊?这不是格格嘛。”

他脸孔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因为当初写东西的时候,实在想不出自己该用什么笔名,就随手写了一个老家花坛里的植物名称。

没想到我出道不久,一部名叫珠珠格格的电视剧风靡了大江南北,所以出版社的很多同仁和一些书迷都喜欢叫我格格。

“什么嘛,说的好像不记得我似的,陈大哥不会是把小妹忘了吧。”

“哪有。”

他一手拿着稿子,一手搔着头发,笑的有些不好意思。这个一脸憨厚,甚至有些畏缩的男人叫陈珯郎,是创新出名的老实好男人,一向是对老婆言听计从,就算是同事聚会都要电话请示。他在单位也为人低调,在出版社这么多年了,还是个普通的编辑。很多人都说他是在家没温暖,在外没地位。不过我倒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记得有次他当我的责任编辑,一次冬日的审稿中,他老婆二次来电话让生病的他按时吃药,并殷勤嘱咐要多喝热水,他脸上的幸福感让我都感到有些羡慕。

当他有些害羞着向我说不好意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个看上去有些唯唯诺诺的男人,其实也是男子汉,是个在诱惑横生的世界里能谨守着自己幸福的男人。

我并不善于和男性做朋友,但是那次后我们成为了朋友。我还在一个飘着瑞雪的日子里,帮他去给老婆挑生日礼物,后来在一次出版社聚会上,我见到了他的爱人,一个有些凶巴巴,穿着简单的女公务员,看到她偷偷在角落里认真的为他擦去衣角的油脂。那一刻,我的心里不由得浮现出“持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句子。

因为那种老实的性格,单位的同事都喜欢有事没事的逗弄他开心,我虽然觉得这样的他有可怜,但是有时也忍不住去开他的玩笑。

和他简单的聊了几句,我问道,“对了,陈大哥,嫂子最近怎么样?”

“她啊,”

提的自己的爱妻,他的眼中浮现了一丝亮光,“她最近在局里升处长了。”

“哦,那就恭喜你了,‘处,长,先,生’”我一字一顿的说道。

“格格,你又开涮我。”

他笑了笑,脸上丝毫看不出生气的样子。

“嘿嘿”我吐了吐粉红舌尖,“好了,陈大哥,回头聊,我去别处转转。你知道美君,颖人姐她们换到哪个屋子了不?”

在他的指引下,终于让我找到了几个好友的办公室,我推门进去,办公室里陈设简单,只有三套办公桌椅和一部饮水机,桌间狭小的只能通过一个人。我看到几个坐在这个狭小办公室里的女人,笑道“原来你们在这里,让我好找啊。”

“格格?你还记得我们啊,”

天性活泼的李美君露出了她招牌式的夸张笑容,“我们还以为你躲在小金屋里相夫教子去了呢”“去你的,”

我把手袋里的零食拿出来抓给她们,“本姑娘才不做煮妇呢。”

“梅子干哦,”

一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开心的接了过去,她的名字叫隋娟,是出版社的美编,我小说的封面和插图大都出自她那双圆润的手指上。“恩,格格最好了,还是给我们煮东西比较好。”

美君一边打开袋子,一边戏谑我道,“算了,她煮的东西你敢吃吗?”

“喝水,雪儿。”

就在我要反唇相讥的时候,一个纸杯递到了我的面前,握杯的是一只细长白皙玉手。

“谢谢,颖人姐。”

我双手接过杯子,给我水的是编辑部有名的气质美人袁颖人姐姐,我几乎所有的书都是由她来做我的责编。从我一进创新出版社就受到她的照顾,她也一直亲切的叫我雪儿,把我当妹妹一样看。

“雪儿,最近过的怎么样?”

颖人姐回到她的座位,托起她那个大大的瓷杯,喝着透出浓香的热茶。

“是啊,是啊,”

美君咬着果冻看着我,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芒。“郁家少***日子过的怎么样?”

“唉……”

我叹了口气,把一颗甜话梅丢到杯子里,轻轻的摇着水杯。“日子无聊死了,早知道就不嫁给他。”

“不嫁?那你的球怎么处理,带着跑?”

美君大大咧咧的说道。

“你个死丫头,笑我,别吃了,还我零食。”

我被她说的恼羞成怒,红着脸伸手去抢她手边的零食。

她抱着袋子轻盈的一跳,做了个鬼脸,道“货既以收,概不退还。”

还示威似的,捏出一颗梅干放在嘴里,用力的咬了一下。

“格格,”

隋娟一边用胖乎乎的手指抓着梅干吃,一边说道,“你要是无聊,可以继续写东西啊,我还等着看呢。”

两只大眼睛闪着期待的目光。

“我哪有时间去码字啊?”

咬着纸杯的边缘,我慢慢的啜吸着温水,“一天到晚都要应付那个小祖宗,我现在是专职的主妇。”

“那也好啊,你的下一本书可以写怀孕和产后的故事了,你不是一直抱怨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生活经验吗?”

娟娟天真的说着。

“……”

我很不淑女的翻了翻白眼,天啊,这个小丫头以为我是在体验生活吗?

“对了,雪儿,你的小说合集要印出来了。”

颖人姐端着光亮的茶壶再次款款走到我身边,帮我续水,“要不要看下?”

“合集?”

我用不解的眼神看着颖人姐,脑中浮现出无数的问号。

“颖人姐,我怎么不知道要出合集?”

她们也太乱来了吧,什么都不和我这个作者讲,虽然是多年的好姐妹,但是也太……

“怎么?你不知道?”

一身粉色淑女装的颖人姐,眨了眨明媚的眼睛,“我们打不通你的电话,就给你家打去,你老公说你都知道了,一切都交给我们来办。”

说完,她用白皙的手指,轻轻地着不锈钢的壶盖。

“……什么”我大脑瞬间死机了,然后快速的被怒火所重启,那个混蛋居然敢替我做这样的主张,他不知道作品对我有多重要吗?

“哝,我这里有样刊,你要不要看?”

直到颖人姐清澈的嗓音把我的魂从怒火地狱招回来,我才发现这个窈窕佳人已经走回到她的办公桌后,拿着本厚厚的书在手上摇晃。

“当然要!”

我把水杯丢在桌子上,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她面前,把书夺了过来。

这个,这个是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本厚厚的合集收录了我出道以来的6本小说是没有错,但是这个题记是什么?什么叫我要暂时告别读者,什么叫我要专心做个好妻子,好妈妈?本姑娘什么时候写的这个题记?

就在我双眼圆睁,抬起头来准备问个明白的时候,颖人姐仿佛是知道我要说什么一样,葱白的时候指了指天花板,“这个题记是罗姐给我的,说是从你家拿来的哦。”

“……”

我用力的合上样刊,头的不回的冲出了房间,直奔五楼。

一定是罗佩瑶那个女人,一定是她和那个混蛋合伙来弄我。她也不想想,她的发行部主任的头衔还不是靠本姑娘书热销给她赚来的,这个该死的合集要是出版了,不就等于告诉读者我要封笔了吗?

跑到五楼,我一眼就看到那个黑门的房间,就应该是这里了。咚,我一把推开屋门,“罗。佩。瑶,你……嗯?”

我发现不大的屋子里空空荡荡的,淡绿色的墙上还贴着那个大号销售表,只是上面没有了我的名字。

不在,没关系,我拿出电话,找到她的号码按了下去,里面传来了移动公司熟悉的客服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居然关机了,好吧,我推门进屋,几步走到她的桌边,绕过黑色的办公桌,一屁股坐在旋转的圈椅上,决定就在这里等她回来。我要好好的问问她,那个该死的题记是什么意思?

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手中的样刊都被我翻了好几遍了,她还是没有回来。我无聊的打量着这个看过无数遍的老房子——左手边是面对北边的窗户,一年四季都不用担心被阳光晒到。右手边的墙上,除了那张大大的销售表就是几个锁着的白铁皮柜子,透过玻璃门能看见里面满是牛皮纸的信封。

办公桌的对面墙角是一座老旧的座钟,黄铜的表盘已经有些斑驳掉色,但那个沉甸甸的钟摆还在一下下的履行着自己工作。

“啊……”

我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心中的怒火也快被磨的精光了。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个我熟悉的声音,由远及近,“好啊,我知道了,你不要再说了,好,我挂了。”

随着尾音的结束,屋门也被打开,一个干练的女人走进了屋子,四十多岁的脸上已经被岁月留下了一些痕迹和褶皱,但是眸子里依然放射着精明的光芒。

“格,格格?”

她先是一愣,然后又露出了招牌式的笑容,“哎呀,你怎么来了?想死我了。”

见惯了她这一套开场白,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开始的一年还真被她感动的一蹋糊度呢。“没想到罗姐还记得小妹啊。”

我的语调里带着浓浓的嘲讽。

“啊?你这话是怎么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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